根據(jù)《中山市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機關雇員。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并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方可報考。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職業(yè)資格等條件(詳見附件《招聘雇員崗位表》);
4、身體健康;
5、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年齡計算至2014年4月30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或在處分期內(nèi)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要求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2014年5月27日至29日共3天,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
(二)現(xiàn)場報名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松苑路1號市府大院821室,聯(lián)系人:黃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760-88221170
(三)報名時需提供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技能資格證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同版)和報名登記表(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網(wǎng)站http://jr.zs.gov.cn/main/index.action下載)。
(四)報考崗位要求:每位考生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視為放棄報考資格。報考必須使用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
(五)報名提交資料要求: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錄用資格,并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
(六)發(fā)放準考證:經(jīng)初審符合條件的,筆試前2天由我局工作人員通知報考者于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的憑證,遺失不補。
三、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由我局組織實施?荚嚳颇繛榫C合能力測試和申論,所有考試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2014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lián)系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報考資格。
(5)筆試時限為120分鐘,總分值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計算)。
(6)筆試結束后,視筆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最低入圍分數(shù)線。并根據(jù)筆試最低入圍分數(shù)線按1:3的比例,在筆試成績中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
(7)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5日內(nèi)在我局網(wǎng)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的人選,并于面試前2天電話通知面試者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
(二)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口頭表述能力、掌握相關知識以及判斷、分析能力等。
(2)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60分。
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2日內(nèi)在我局網(wǎng)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1)考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中山市機關雇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2)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按總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遞補。
(3)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我局根據(jù)《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進行考察?疾觳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并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經(jīng)過筆試、面試及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我局網(wǎng)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日。公示期滿符合條件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應聘者本人放棄或在一個月內(nèi)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xù)的視為本人放棄,并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本通告由我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0-88221170。
附件:
中山市金融局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