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晉人社廳函[2011]995號)、《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4]9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4年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函[2014]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現面向社會誠聘優(yōu)秀人才,竭誠歡迎有意者來校應聘。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學術規(guī)范,具有優(yōu)良學風。
3、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較高政治思想素質和良好道德修養(yǎng),具有團隊協(xié)作精神。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年齡的計算辦法以2014年6月30日為準。
6、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待就業(yè)的,可按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應聘。
7、具有符合崗位公布的學歷學位、學科或專業(yè)要求。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畢業(yè)生。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本科、碩士階段均須獲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碩士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崗位學科或專業(yè)要求須相同,對于應聘專業(yè)教師崗位的,本科與碩士學習階段所學專業(yè)須相同或基本相同。
留學人員應經過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對境外學歷、學位的認證。本人最高學歷為境外學歷的,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崗位學科或專業(yè)要求須相同或基本相同。
8、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崗位條件。
輔導員崗位要求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有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經歷的,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34名,其中專業(yè)教師崗位5名,輔導員崗位8名,教輔崗位5名,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4名,管理崗位8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4名(輔導員崗位2名,管理崗位2名)。詳見附件1表。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從2014年6月23日-6月27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地點:山西財經大學人事處(山西省太原市塢城路696號山西財經大學塢城校區(qū)綜合教學樓1404辦公室)。
4、報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按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應聘人員,提供本科及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院校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按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應聘人員,提供畢業(yè)院;蚴〖壘蜆I(yè)派遣部門出具的待就業(yè)證明。
(4)《山西財經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紙質版1份、《山西財經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信息采集表》電子版(U盤報送)、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
(5)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專業(yè)教師崗位的須提供本科、碩士期間的學習成績單。應聘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的須提供碩士期間的學習成績單。
應聘輔導員崗位的須提供黨員證明(加蓋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學生干部證明(加蓋相應部門公章)。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有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經歷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5、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351—7666172
聯(lián) 系 人:殷麗娟 白志紅
舉報電話:0351—7666078
(二)資格審查。公開招聘工作組對應聘人員按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及以上,如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但形成競爭的,經學校同意后,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批準后方可開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材料、填報信息等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予以取消應聘資格。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包括公共基礎知識(30分)和專業(yè)基礎知識或職業(yè)基礎知識(70分)兩部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評卷工作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公布參加筆試人員成績(內容包括準考證號、性別、專業(yè)崗位、學歷、成績、名次等)。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分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員數與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但形成競爭的,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也可以將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員。擬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面試前一周左右,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方法、要求等,在學校網站進行公告。
面試采取試講、答辯、實踐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和素質、專業(yè)知識、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完成后,由面試評委小組組長和現場監(jiān)督人員對面試成績確認后向相應崗位面試人員當場宣布。
總成績滿分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總成績排名于面試當天在學校網站發(fā)布。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核復審。分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提出考核復審人選,并在學校網站公示。對于筆試時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要求經上級部門批準的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須達75分以上,方可確定為考核復審人選?己藦蛯徆ぷ靼凑杖耸鹿芾淼慕y(tǒng)一要求,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組組織實施,考核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業(yè)績等。
考核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己藦蛯徍细竦膽溉藛T為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為省教育廳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后續(xù)程序。
體檢不合格需要復檢的,須經省教育廳同意后,在另一醫(yī)療機構進行。遇有疑難問題,需要組織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yī)療機構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
對于在考核復審、體檢階段因不按時參加或出現不合格情況而空缺的崗位,不進行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擬聘用。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報學校黨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八)公示。將擬聘用人選連同考試成績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待公示批復后按照有關制度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4年9月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
四、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應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進行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
(二)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
(三)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規(guī)定,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1、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過程中參與作弊。
2、私自泄露與招聘工作有關的信息。
3、違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
附件3:山西財經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報名信息采集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