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赤峰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根據(jù)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復的《2014年赤峰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有39家赤峰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144名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定向招聘“六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26人,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yè)生22人。詳見《2014年赤峰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萍耙陨舷鄳獙W歷;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6日至1996年9月16日期間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計劃職位表。
(二)定向招聘崗位條件:
“六類服務基層項目”指: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計劃、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畢業(yè)后應征入伍、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員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且退役后復學完成學業(yè)的大學畢業(yè)生。
報考“定向招聘項目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崗位”的人員,要求必須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赤峰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崗位”的人員,必須是赤峰市戶籍或高考時生源地為赤峰市戶籍的人員,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3、2015年及以后畢業(yè)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4、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5.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發(fā)布《公告》、簡章、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崗前培訓、聘用等步驟進行。
本次公開招聘除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外,其他各環(huán)節(jié)均不做遞補。
(一)發(fā)布《公告》
招聘《公告》和簡章于2014年9月10日開始在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赤峰日報》、《紅山晚報》、赤峰電視臺、赤峰人民廣播電臺等新聞媒體同時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一律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直接登錄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fpta.com.cn )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名時間:2014年9月17日9:00時一9月21日17:00時。
2、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9月17日至9月23日在網(wǎng)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部門在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后的3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審查通過;對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給予說明理由。
3、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考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4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取消或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蒙授生定向職位如果達不到開考比例,經(jīng)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將其定向職位合并到相應非定向職位內。無法合并的崗位,取消定向限制向社會公開報名,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計劃)。根據(jù)報名情況,緊缺專業(yè)崗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崗位的招聘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考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經(jīng)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4、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在網(wǎng)上按照填表說明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務必牢記。
5、應聘人員須用有效身份證件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專)科和研究生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資格審查部門不予審核通過。
6、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在網(wǎng)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7、應聘人員應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應通過網(wǎng)上銀行進行交費。根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計劃委員會、財政廳《關于核定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的規(guī)定,收取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50元。繳費成功即確認完成報名。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參加考試者,報名費、考務費概不退還。
交費時間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時。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8、低保家庭報考人員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報考人員須持《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減免考務費申請表》,并提供《報名登記表》,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到赤峰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托他人代辦)。
9、2014年畢業(yè)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2013年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減半收取。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1份、《減免考務費申請表》1份,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到赤峰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托他人代辦)。
符合以上減免考務費政策的人員如不愿辦理減免手續(xù),可直接網(wǎng)上繳費。
10、報考赤峰廣播電視臺電視漢語播音主持人崗位的考生,在筆試前先進行專業(yè)測試(具體見計劃職位表),專業(yè)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yè)測試于9月29日進行,專業(yè)測試地點見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根據(jù)專業(yè)測試成績,按照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選。進行專業(yè)測試的考生不再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三)筆試
1、應聘人員務于2014年10月6日9:00至10月10日17:00時,登錄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fpta.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和基本素質測試(參照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共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3、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報考“蒙授生”崗位的應聘人員,筆試須用蒙古文試卷;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可自行選擇漢文試卷或蒙古文試卷。
4、筆試開考比例: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l:4。
5、筆試時間:
2014年10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時
6、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上的考點地址?忌鷧⒓庸P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7、筆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者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應聘者,務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攜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赤峰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確認(也可委托他人代辦),逾期不進行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8、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9、公布筆試成績
10月15日9:00時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
10、筆試閱卷工作采用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四)面試資格復審
1、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范圍人員(低于1:3比例的應聘者視其筆試成績經(jīng)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是否進入面試)。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資格人員范圍。
2、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報名登記表》、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證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收取面試考務費50元。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因筆試與面試時間相距很近,特提醒考生在參加筆試時就帶全上述材料。
3、面試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隱瞞2015年及以后畢業(yè)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報名費、筆試考務費概不退還。
4、對面試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面試
1、面試(專業(yè)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滿分100分。
報考赤峰市藥品檢驗所和赤峰市藥品不良反應監(jiān)測中心的考生,面試采取專業(yè)測試的方式進行,專業(yè)測試滿分100分;報考赤峰市委黨校、赤峰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的考生,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講課滿分100分。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地點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上公布。
3、應聘定向招聘“蒙授生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蒙古語回答;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結構化面試程序:
(1)封閉。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及考務工作人員到達后,當即進入規(guī)定的候考室和面試試場,實行封閉,通訊工具分別交候考室工作人員和紀檢監(jiān)察人員保管。
(2)抽簽。候考室工作人員在進行身份驗證后,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3)面試。準備工作就緒后,由紀檢監(jiān)察人員拆封面試試題交給主考官,由面試考生按要求進行回答。
(4)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考生的面試成績?yōu)槊课豢脊偎o分數(shù)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5)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所有參加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平均值,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參加筆試和面試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專業(yè)測試、講課)成績占50%合成考生的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50%+面試成績×50%
考試成績一般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如出現(xiàn)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shù)。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再另行加試確定。
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核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要求,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指定醫(yī)院進行?忌隗w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考核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派員考核。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
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2、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崗前培訓與聘用
公示期滿,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所有人員均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
1、按照《赤峰市直屬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赤黨辦發(fā)[2014]15號)有關規(guī)定,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規(guī)定不實行試用期的受聘人員,直接正式聘用。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4、2014年應屆畢業(yè)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5、對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整個公開招聘工作期間,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2、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各用人單位對報名資格初審和面試資格復審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fā)生的問題,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要嚴肅查處。
3、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故意不真實填寫本人信息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4、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班。對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一些惡意炒作、虛假宣傳,特別提醒廣大考生且勿上當受騙。
本方案由赤峰市委組織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技術咨詢電話 0476—8332636 0476-8330744
政策咨詢電話
黨群部門(黨校、宣傳部、殘聯(lián)):0476—8333635
政府部門:0476—8331740
點擊下載
中共赤峰市委組織部 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