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單位簡介
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土木建筑、機械制造、環(huán)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學,F轄市北、黃島、臨沂三個校區(qū),市北校區(qū)地處青島市區(qū),黃島校區(qū)位于青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臨沂校區(qū)位于沂蒙革命老區(qū)費縣。學校設有19個教學院部。擁有59個本科專業(yè),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9個二級學科碩士點、9個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培養(yǎng)領域、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冶金爐渣高效資源化利用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業(yè)流體節(jié)能與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海洋環(huán)境混凝土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25個國家、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設有快速制造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島示范中心、海爾-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發(fā)基地、山東省高校藍色經濟區(qū)工程建設與安全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山東省城市文化與城市競爭力研究基地、山東省高校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教育研究基地等。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4】14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工作需要,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47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須是中共黨員,還應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班長、團支書、學生會部長及以上職務);
4.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須按時畢業(yè)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5.應聘教師26-41崗位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應聘教師42-48崗位及輔導員崗位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www.rshch.qtech.edu.cn)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時間:信息發(fā)布之日起15日內。
應聘人員如實填寫《青島理工大學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2),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如教師1張三)、《青島理工大學應聘人員信息匯總表》(附件3)發(fā)送至rsk@qtech.edu.cn郵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經過初審,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在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同時還將公布提交證明材料的時間、地點及筆試有關事宜,請關注網站通知。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證明材料主要包括:(1)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yè)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3)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5)有專項或專業(yè)方向特殊要求的須提交相關證明;(6)應聘輔導員崗位的,還需提交由所在院(系)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主要學生干部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經批準,面向博士和高級崗位人員的招聘可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1.筆試
應聘教師42-48崗位及輔導員崗位人員須參加筆試,應聘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專業(yè)基礎知識,應聘輔導員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以及該崗位應具備的高校學生管理的理論知識和能力。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頁上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2.面試
應聘教師崗位的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試講主要通過表達能力、教學方法、教學組織等方面測評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教師崗位的基本素質和技能;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理論素養(yǎng)、創(chuàng)新能力等;輔導員崗位的面試主要采取答辯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組織協調能力、對大學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對突發(fā)事件的處理能力等。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成績(簡化程序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學校成立專門的考核體檢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和體檢工作,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品德、綜合素質等。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進行。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老師,0532-85071077,rsk@qtech.edu.cn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qū)撫順路11號
郵編:266033
六、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4]14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青島理工大學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1: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青島理工大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