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市開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102名)
為進一步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縣戰(zhàn)略實施,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規(guī)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荚嚺c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職位
本次面向社會共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2名,其中: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82名、其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職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招聘職位的專業(yè)要求,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執(zhí)行。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質;
(三)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5月10日);
(四)身體健康,具備勝任職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一覽表》);
(六)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開除學籍、黨籍等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開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1年,或服務1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報考者按職位報考,只能報考一個事業(yè)單位的一個職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須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重慶市開縣人力社保局機關4樓(開縣漢豐街道月潭街22-1號,開縣漢豐五校斜對面)。報名聯系電話:023-52218882。
(二)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明確的“招聘范圍及條件”和各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對照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本人條件的職位報名。本次招聘實行誠信承諾報考制度,應試人員報考時應在《開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上簽字。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開縣機關事業(yè)單位。
應試人員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上的報考信息后,分別在“貼相片處”貼上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張,經本人確認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報考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1)《開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本人有效身份證;(3)戶口簿(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4)畢業(yè)證、學位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暫不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但必須提供所在高校加蓋鮮章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推薦表》原件);(5)在“學信網”、“學位網”上下載打印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暫不提供);(6)報考者為非開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人事部門加蓋鮮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4)原件;(7)所報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開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5月10日);(8)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證和其他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經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衛(wèi)生類職位共150元/人、非衛(wèi)生類職位共100元/人)繳納筆試考務費。未繳納筆試考務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筆試考務費不予退還。
(三)開考比例。所有招聘職位的開考比例均為1:3。如職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職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職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領取準考證?忌鷳{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00時),到開縣人力社保局機關四樓簽字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
1.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1)衛(wèi)生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醫(yī)學基礎知識》兩科,各一套試卷,分值分別為100分!夺t(yī)學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解剖學、生理學等相關專業(yè)基礎知識。
衛(wèi)生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30%+《醫(yī)學基礎知識》×70%。
(2)非衛(wèi)生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
2.專業(yè)科目測試(分值100分)。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主要為專業(yè)知識和適崗能力測試。專業(yè)科目測試按職位類別和專業(yè)要求分類命題。
考生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
(六)面試。各職位面試比例為1:2。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按照各職位招聘名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在面試開始的前一日下午17:00時前,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的面試缺額,經開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則按“進入面試考生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確定招聘名額(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從小數點后第一位小數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整數)。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最低成績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特殊職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果某一職位只有1人進入面試,則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面試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如果平均分低于60分,則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忌窗匆(guī)定時間、地點到達面試候考室,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計分采用“體操計分法”,即:將各考官評出的得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現場確認、次日公示。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應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開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生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七)體檢。根據職位招聘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果最后一名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按照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學歷、職稱及職(執(zhí))業(yè)資格高者優(yōu)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和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定點醫(yī)療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開縣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開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八)考察。由開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ǹ疾鞂ο蟮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再次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疾旌唾Y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經考察和報名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考試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經開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用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聘用關系,享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同一職位有多個招聘單位的,由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現場抽簽確定選崗順序。
擬聘人員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應在2015年7月31日(含)以前取得職位所要求專業(yè)對應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否則不予聘用。
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衛(wèi)生類職位的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2年內(含試用期)取得對應專業(yè)的執(zhí)業(yè)資格;所有職位的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以上才能申請流動,否則取消其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由考生承擔相應責任。
本次公開招聘除《簡章》中已規(guī)定環(huán)節(jié)可進行缺額遞補外,其它環(huán)節(jié)一律不予遞補。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是面向社會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性強。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在招聘工作中,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考試聘用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將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2.本次招聘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與招聘有關的事宜等在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kxhrss.gov.cn)上公示和發(fā)布,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3.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號碼全天24小時暢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不能接收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本《簡章》由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12388(開縣紀委)
咨詢聯系電話:023-52218882(開縣人力社保局)
附件:
1.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2.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推薦表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