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佛教協會為廣東省佛教徒的愛國團體和教務組織。其宗旨為: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團結和引導全省佛教徒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維護佛教徒的合法權益;弘揚佛教優(yōu)秀文化,發(fā)揚佛教優(yōu)良傳統,加強佛教自身建設;倡導人間佛教思想,舉辦佛教事業(yè),發(fā)揮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積極作用,走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為國家發(fā)展、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祖國統一、世界和平貢獻力量。
廣東省基督教三自愛國會是廣東省基督徒愛國組織。其宗旨為:堅持中國基督教自治、自養(yǎng)、自傳的三自愛國原則,帶領全省基督徒愛國愛教、榮神益人,同心合意為辦好中國教會服務;增強教內外團結,引導全省基督徒在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發(fā)揮積極作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廣東省民族宗教委為廣東省佛教協會和廣東省基督教三自愛國會業(yè)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為登記單位。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兩個單位分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各1名(共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包括應屆畢業(yè)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條件:要求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0日之后出生);
6、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guī)定;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業(yè)單位201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7月27日8:00至29日24: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提交相關材料。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崗位。
4、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須在網上報名時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于2015年7月29日(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傳真至廣東省民族宗教委人事處。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加分權利。此外,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guī)定要求,凡與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在考生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資格的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時間自2015年8月3日上午8:00至5日24:00。若初審合格人數不足3人的,此次招聘計劃終止。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時間定于2015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3、地點:待定(以準考證上確定的為準)
4、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布。
(二)面試與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在名單公布后需按用人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用人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并進行資格復審。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和復印件):(1)應屆畢業(yè)生持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參加資格復審。(2)社會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清單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參加資格復審。其中,報考者屬國有單位正式員工的,還應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3)如為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5)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由廣東省民族宗教委人員組成面試評委會,評委會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 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則有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鲊栏癜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年齡時間界限計算至2015年7月30日。
(二)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3377904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0-83178357
廣東省民族宗教委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