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區(qū)發(fā)改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合同聘用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招聘合同聘用人員2名,具體見附件。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為合同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區(qū)同類人員待遇標準執(zhí)行。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4. 其他條件見附件;
5. 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到報名當月底。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可委托報名,委托報名時須攜帶雙方身份證作為憑證。
2. 報名時間:2015年8月3日至8月14日(8:30—12:00,14:30—17:30)。
3. 報名地點:珠海金鼎南方軟件園A2樓406室高新區(qū)統(tǒng)計局(可從珠海市區(qū)乘坐3、3A、10、10A、66、68、69、K1、K2、K3路公共汽車,在“南方軟件園站”下車)。
聯(lián)系人:汪小姐,咨詢電話:(0756)3629725。
4. 報名時應遞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區(qū)公開招聘合同聘用人員報名表》1份(報考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否則視為無效報名),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
(2)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yè)資格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及有關佐證材料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備查。
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我國駐外領事館開具的留學證明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定書復印件,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備查。
招聘崗位符合資格的報名人數(shù)少于3人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通知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新區(qū)門戶網(wǎng)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具備的素質與能力。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新區(qū)門戶網(wǎng)站公布。依“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三)體檢
體檢按一般勞動用工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四)考察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學歷背景、工作經歷、綜合素質等進行綜合考察。
(五)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本區(qū)門戶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終止聘用關系。
(二)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擬聘用人員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可依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對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遞補人選:1. 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2. 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 放棄聘用資格的;4. 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崗的;5. 出現(xiàn)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原標題:珠海高新區(qū)發(fā)改局公開招聘合同聘用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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