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珠區(qū)禁毒委員會《社區(qū)戒毒專職工作人員招聘工作方案》有關要求,為了進一步加強海幢街道社區(qū)戒毒專職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服務管理水平,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及工作職責
海幢街道辦事處社區(qū)戒毒專職工作人員5名,主要從事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做好禁毒宣傳、社會幫教、救助服務等工作,積極向社區(qū)戒毒康復人員獻愛心,幫助他們遠離毒品、融入社會。
(二)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管理,具有較強工作責任感及保密意識;熱愛社區(qū)戒毒工作,不畏懼與吸毒人員密切接觸;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和違紀記錄,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行為,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2、具有廣州市戶籍,熟練掌握粵語會話,年齡30-40周歲(出生日期為1975年1月1日-1985年12月31日);
3、身體健康,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心理學、社工專業(yè)優(yōu)先;有社工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退伍軍人可放寬為高中(或同等)以上學歷;優(yōu)異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4、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適應不定時工作制;
5、具備較全面的法律基礎知識和文字表達能力,一定的禁毒專業(yè)知識技能;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及公關協調聯絡能力,熟悉電腦基本辦公軟件。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2015年10月11日(星期日)
2、報名方式:填寫《工作人員申請表》(見附件),郵件主題:XXX應聘社會戒毒專職工作人員崗位,發(fā)送到Hchzhaopin@qq.com
3、資格審查:經初步篩選符合條件者,由工作人員通知應聘者攜帶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考試
1、筆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需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公示時同時確定。
(1)、筆試內容:時事熱點和戒毒、禁毒相關知識及政策
(2)、筆試時間:以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3)、筆試地點:海幢街道辦事處小禮堂內(海珠區(qū)寶崗大道1號大院右邊)。
(4)、筆試注意事項: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筆試。
2、面試
(1)、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人員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另行通知。
(2)、初步確定符合面試條件的考生由工作人員通知考生參加資格審查并需攜帶以下資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學歷證書、計生證明等有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資料均需用A4紙復印)。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資格審查通過者進入面試。面試工作結束即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3、綜合成績的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并在海幢街道辦事處公告欄予以公布。
(三)體檢
按照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
(四)考察
考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進入考核人員以體檢合格者按1:1的比例確定?己瞬缓细裾,可從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考察中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為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違法違紀行為被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不能按時提供考核依據(如:原單位任職情況、個人檔案等)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或隱瞞事實騙取考試或聘用資格;
4、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報考條件及職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6、對存在問題考生,經招聘工作小組討論,審定為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五)確定人選
經體檢合格者,按照考試、組織考察的匯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確定擬聘人選。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公示3個工作日,如有異議,可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查。
(七)試用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合格后簽定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我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工資待遇
年薪5.5萬元(含單位及個人繳交的五險一金)+獎金。
四、附則
咨詢電話:020-34268515。
附件:海幢街應聘(社區(qū)戒毒專職人員)崗位個人信息登記表.xls
海幢街道辦事處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