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寧波市志愿服務基金會,是由寧波市委宣傳部發(fā)起組建,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社會協(xié)會組織,屬公募地方性基金。旨在弘揚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動員整合社會資金和力量,扶持志愿服務組織,資助志愿服務項目,支持志愿服務活動,做強做大做優(yōu)寧波志愿服務事業(yè)。
二、崗位要求及人數(shù)
從事寧波市志愿服務基金會管理、服務、宣傳等相關工作,1-2人。編外人員。勞動關系掛靠在東方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三、招錄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2、熱心公益事業(yè),有奉獻精神。
3、正規(guī)全日制高等院校哲學、社會科學、中文、新聞等相關專業(yè)畢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4、有較強寫作能力和文字功底,曾在公開發(fā)行刊物上發(fā)表文字作品優(yōu)先。
5、兩年以上工作經(jīng)驗,曾從事雜志編輯和課題研究者優(yōu)先。
6、能熟練使用辦公常用軟件。
7、35周歲以下。
四、報名與審核
1、報名方法:本次招錄采取郵寄紙質(zhì)材料的方式,報名者需提交個人簡歷,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曾發(fā)表的作品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各種技能證書等材料。
郵寄地址:寧波市孝聞街100號中山飯店1110室;
聯(lián)系人及電話:毛老師,55882327;
電子郵件:457874332@qq.com。
2、審核方法:對報名者提交的材料初步審核后,確定面試資格。進入面試人員的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報名時間:即日起截止到2016年1月15日。
五、錄取和試用
通過面試被初定為錄取人員后,需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試用,試用期間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報酬。
六、正式聘用
試用期滿后,根據(jù)試用者的工作能力和實際表現(xiàn),最終確定正式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
本公告由寧波市志愿服務基金會負責解釋。
201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