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區(qū)2016年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方針,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南岸區(qū)教育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6名教師。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南岸區(qū)2016年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全國范圍內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條件
(一)道德品行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學歷要求
詳見《一覽表》。
(三)從業(yè)資格
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可放寬在一年試用期內考取教師資格證書,如一年試用期滿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年齡要求
35周歲及以下(截止2016年4月26日)
(五)專業(yè)要求
詳見《一覽表》。
(六)身體條件
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考試報名及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hrss.gov.cn)和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和電話報名。報考人員在2016年4月27日上午9:30—4月28日下午18:00期間登錄南岸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網站(http://123.232.109.176/wb_cqna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和“相關說明”,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招聘崗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tǒng)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附件3)。
(三)誠信報名
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對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對網上填報信息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視為報名不通過。
(四)查詢審核結果
如因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6年4月29日12:00前進行修改,重新提交審核。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不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忌鷳髦剡x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審核通過,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五)網上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審核合格后,須在2016年4月29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本次考試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人民幣50元/科,兩科合計100元),確認參考。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繳費確認。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考生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tǒng)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上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審核合格并繳費確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5月5日14:00—5月8日10: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六、招聘程序及辦法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須達到1:2才能開考,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試費用。
(一)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yè)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筆試、專業(yè)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分值各100分。
1.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上午09:00—10:30?忌鷳崆暗竭_考點,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室參加考試。
公共科目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按照國家人社部關于加強分類實施公開招聘,進一步提升考試考核科學性的總體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筆試具體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兩者合并為一科考試,分值為100分。
2.專業(yè)能力測試(分值100分)
專業(yè)能力測試采取以試講(上課或說課)為主的多種方式進行,除試講外,招聘單位將根據學校、學段、學科、崗位的實際需要,選擇增加面談、三筆字及普通話水平測試、計算機應用能力測查、特長展示等作為輔助項目。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將對專業(yè)能力測試方式進行明確,具體方式詳見專業(yè)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知。
專業(yè)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請于2016年5月5日下午14:00登陸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欄目查詢。專業(yè)能力測試要求考生應于測試當日上午8:30分前進入考點指定候考室,逾時未到候考室者視為棄權。
3.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于2016年5月11日登錄報名網站(http://123.232.109.176/wb_cqna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請考生自行查詢。
(二)進入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由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按規(guī)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本人持相關證件材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接受資格審查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1)準考證;(2)身份證;(3)畢業(yè)(學位)證,在國(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學歷(學位)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2016年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報名時須提供學校開具的學歷、專業(yè)證明、畢業(yè)學校推薦表、成績單(教務處蓋章)等;(4)網上打印的報名登記表;(5)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6)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的考生以及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必須提供加蓋所在單位及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7)檔案所在地證明;(8)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暫不提供,在資格復查即2016年7月10日前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本人如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可委托進行資格審查,但應出具委托人的委托書(須注明委托事宜、委托雙方的身份證號碼,并由委托雙方簽字),上述(1)-(8)項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所有復印件必須交驗原件,否則不予認可。委托資格審查可不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但應交驗其他材料復印件的原件。
進入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及面試繳費時間:2016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面試費用每人40元。
進入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地點:重慶市南岸區(qū)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南岸區(qū)茶園新城行政服務B區(qū)1號樓1001室)
(三)結構化面試
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guī)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試資格。
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該考生所在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qū)人力社保局備案。
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于2016年5月19日在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欄目公布。面試要求考生應于面試當日上午8:00前進入考點指定候考室,逾時未到候考室者視為棄權。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30%+結構化面試成績×40%?荚嚳己丝偝煽儾捎冒俜种朴嬎悖_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2016年5月23日在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欄目上公布。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根據工作進度另行通知,詳見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告欄目。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各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學歷層次、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7〕113號)、《關于轉發(fā)〈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49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19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等組織實施,并結合教育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按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2〕149號)和《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4〕116號)要求確定。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guī)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guī)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岸區(qū)教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旌细裾叽_定為擬聘用人員。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huán)節(jié)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公示等有關事宜,將在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cqhrss.gov.cn)和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屬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考生請于2016年7月10日17:00前到重慶市南岸區(qū)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報到,報到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套,接受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予以擬聘公示。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資格復查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擬聘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南岸區(qū)教委審核、南岸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文件規(guī)定簽訂《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免費師范生的聘用應符合國家、省市關于免費師范生就業(yè)的相關規(guī)定。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的考生),須在一年試用期內考取教師資格證書,如一年試用期滿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在2016年7月10日前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qū)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解除人事關系。
七、招聘的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由南岸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區(qū)編辦、區(qū)教委及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區(qū)監(jiān)察局負責監(jiān)督,各部門按照職責各司其職。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若有違規(guī)違紀或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九、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網上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十、簡章解釋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和南岸區(qū)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考試服務中心:023-62986603;南岸區(qū)教委629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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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承諾書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