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執(zhí)法隊協管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年滿2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男性,形象良好,身體健康;
2.高中以上學歷;
3.政治思想端正,組織紀律觀念強,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行為;
4.同等條件下,部隊復員軍人、有機動車駕駛證者優(yōu)先考慮。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2日—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報名地點:龍津街政務服務中心(龍津東路歐家園56號)
聯系人:葉小姐,聯系電話:81864935。
4.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應填寫報名登記表(網上可下載),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工作證或失業(yè)證、計生證等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fā)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 取消資格。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其他招考招聘過程中被有關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面試
1.面試由街道統一組織。
2.面試時間:電話通知到個人。
3.面試地點:龍津街政務服務中心會議室。
四、體檢
體檢需提交本人近期于三甲醫(yī)院提供的有效體檢報告。
五、政審
政審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到所在單位或街道了解情況、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方式進行。
六、確定人選
政審合格者根據面試成績從高至低順序確定初定人選,呈街黨工委會議研究確定。
七、聘用
確認錄用者,街道社區(qū)服務中心將為其辦理聘用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按規(guī)定確定試用期。試用期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資待遇按照龍津街編外工作人員標準。按政策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社會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和醫(yī)療保險。
附:荔灣區(qū)龍津街公開招聘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協管員報名登記表.xls
荔灣區(qū)龍津街社區(qū)服務中心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