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jīng)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大學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6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洌裰、公開、競爭、擇優(yōu),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對象、條件、崗位、人數(shù)
(一)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畢業(yè)生或碩士畢業(yè)生。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身心健康;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6、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四年或五年制)本科,研究生所學專業(yè)須符合招聘專業(yè)要求;
7、教學崗位招聘的碩士畢業(yè)生要求為全日制學術型,崗位條件中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三)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
2017年河北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1名,其中教學崗位人員16名,專職輔導員崗位人員18名,管理崗位人員5名,技術崗位人員10名,實驗崗位人員12名。
具體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詳見附件《河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7年5月31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jīng)歷,不能視為工作經(jīng)歷。
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郵寄報名材料及電子郵箱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2017年5月31日8時—6月15日17時
報名地點、聯(lián)系方式、電子郵箱: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請根據(jù)報名崗位及專業(yè)到相關報名地點報名,也可郵寄報名材料到報名地址,或者將報名材料發(fā)送到電子郵箱報名。(詳細信息見《河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2、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1)報考人員需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提供個人簡歷、身份證、本科、研究生學習成績單、所有相關證書(含所有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榮譽稱號證書、獎勵證書等)及發(fā)表學術論文等材料復印件報名。
學術論文范圍指個人在研究生期間所發(fā)表的與所學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要求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報考人員為第二作者。
獎勵范圍指個人在研究生期間所獲得政府部門組織各類評比活動所獲獎項或科研獎勵。
榮譽稱號范圍指個人在本科、研究生階段獲得國家或省部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等稱號。
(2)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的,擔任學生干部須提供就讀院校相關證明;具有學生管理經(jīng)驗的,須提供原工作學校的有關證明并蓋章,且時間不少于6個月。
(3)崗位條件中要求有工作經(jīng)歷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蓋章。
(4)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還應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
(5)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持學歷學位證書報名。
(6)外地報名者可將上述報名材料郵寄到報名地點;也可將所有報名材料掃描,發(fā)送到電子郵箱報名,報名時郵件主題須使用“姓名+應聘崗位(崗位代碼)+應聘專業(yè)”,所有附件以一個壓縮包的形式發(fā)送,壓縮包以“姓名+應聘崗位(崗位代碼)+應聘專業(yè)”命名。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3、資格審查。由各基層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初審,人事處依據(jù)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筆試階段。
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結束后三天內在河北大學人事處主頁(http://rsc.hbu.cn/)公布。屆時請考生及時關注網(wǎng)站信息,學校不再電話、郵件或短信通知。
(二)筆試
1、筆試由學校委托第三方出題,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筆試內容為與應聘崗位相關知識?荚嚥恢付ǹ荚囕o導用書。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綜合能力考核和基本素質考核。
2、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請考生隨時關注河北大學人事處主頁(http://rsc.hbu.cn/)通知,學校不再電話、郵件或短信通知。
(三)考核
考核分為綜合能力考核和基本素質考核。
1、綜合能力考核
(1)綜合能力考核人選確定。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依據(jù)筆試成績按照分數(shù)從高到低排序,以不高于應聘人員與應聘崗位職數(shù)3:1的比例進入綜合能力考核。
(2)綜合能力考核時間、地點:請考生隨時關注河北大學人事處主頁(http://rsc.hbu.cn/)通知,學校不再電話、郵件或短信通知。
(3)綜合能力考核方式。綜合能力考核以試講、應用能力或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視為淘汰人員。教學崗位采取試講形式,其他崗位采取技能或應用能力考核形式。
由評委進行打分,采用“體操打分”辦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值,即為綜合能力考核得分。
綜合能力考核全過程進行錄像,由監(jiān)察處全程監(jiān)督,確保我校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開、公正。
(4)資格復審。綜合能力考核前,由人事處對參加考核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經(jīng)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綜合能力考核人選資格。
2、基本素質考核
(1)基本素質考核人選確定。在綜合能力考核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均可參加基本素質考核。
(2)基本素質考核方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學歷、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獲得的榮譽稱號或獎勵等進行考核。由評委進行打分,滿分100分,不設合格分數(shù)線限制。
(四)總成績的合成。由筆試成績、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基本素質考核成績組成,按60%、30%、10%合成計算出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偝煽=筆試成績×6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30%+基本素質考核成績×10%,筆試、綜合能力考核、基本素質考核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綜合能力考核成績高者確定人選。以上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五)心理測試、體檢、考察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分為“通過”與“不通過”;通過心理測試的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大學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jīng)心理測試、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管理處,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及學校網(wǎng)站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關說明
1、招聘的教學崗位人員入校后兩年內須從事專職輔導員工作。
2、應聘簡歷等相關材料請?zhí)峁⿵陀〖挥柰诉。
3、對已經(jīng)確定為聘用對象的人員,未按時報到或報到時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或在校期間受到學校紀律處分者,將被取消聘用資格。辦理報到(聘用)手續(xù)時間預計2017年8月31日前。
五、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通過河北人社網(wǎng)(www.hbrsw.gov.cn)及河北大學門戶網(wǎng)站(www.hbu.cn)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通過河北大學人事處網(wǎng)站(http://rsc.hbu.cn/)公布招聘過程中的資格復審結果、考試考核時間和地點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312-5079469(河北大學人事處)
監(jiān)督電話: 0312-5079650(河北大學監(jiān)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