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普通雇員管理試行辦法》(深人規(guī)〔2009〕4號)和《深圳市龍崗機關事業(yè)單位普通雇員管理實施意見》(深龍人〔2005〕32號)規(guī)定,經區(qū)委組織部批準,我委決定公開招考普通輔助雇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人數(shù)
本次擬公開招考普通輔助雇員1名,詳見《中共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政法委員會公開招考普通輔助雇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具體職位條件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A類或B類(以下簡稱《合格證》)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周歲以上;
2.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組織紀律性強;
4.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計劃表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1、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7年6月以來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2014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關要求
1、學歷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高學歷也不能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如:學歷要求為“大!保究萍耙陨蠈W歷不能報考;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則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均可報考;
2、職位要求為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學歷的,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yè)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職位未要求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學歷的,報考者具有成教、自考、電大、業(yè)大、函授或在職黨校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
3、職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計算至2013年11月30日。如職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指2011年11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
4、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歷均不視為工作經歷;
5、對報考專業(yè)的有關要求:報考人的所學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專業(yè)是否相符可以參考教育部頒布的專業(yè)目錄(附件3)。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報名時間為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2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報名地點:龍崗區(qū)中心城清林中路209號人力資源服務大廈一樓人事考試窗口,咨詢電話:0755--28949217。
(二)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中共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政法委員會公開招考普通雇員報名表》(附件2)、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A證或B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崗位有職稱要求的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4)、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
相關材料要求:1、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文憑驗證證明;2、工作經驗證明需蓋工作單位印章且提供社保清單;3、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到戶口所在居委會和街道計生辦蓋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開婚姻狀況證明,再填好此表后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居委會和街道計生辦蓋章;4、要求中共黨員的需由組織關系所在單位提供證明。
上述材料均驗原件留復印件,報考者須按照報考要求提前準備有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報名資格。除文憑驗證證明和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可在現(xiàn)場簽訂承諾書后,報名截止時間屆滿時材料不齊全的,視為不合格,不予報名。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區(qū)委組織部辦理雇用手續(xù)時的復審結果為準。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加試組成。
(一)筆試
經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需進行筆試,筆試分數(shù)合格線為60分,筆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分數(shù)高低排序,根據職位招考名額的6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該職位筆試合格人數(shù)少于招考名額的6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的考生均列為入圍面試人選。
(二)面試
面試分數(shù)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加試圍范。
(三)加試
面試合格的考生進行加試公文寫作,加試分數(shù)合格線為60分。
依考試總成績分數(shù)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最終雇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及考核人選。本次招考總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50%+加試成績×25%=總成績。
筆試、面試、加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及體檢、考核人選將在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上公布。
五、體檢、資格復審、考核和公示
(一)體檢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
(二)資格復審及考核
資格復審由龍崗區(qū)委組織部組織實施,主要審查報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是否與公告及報考崗位所列條件要求相符。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各招考單位負責考核。考核內容為報考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
經體檢、資格復審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資格,不予雇用。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和考核合格的擬雇人員,龍崗區(qū)委(府)辦將擬雇人員名單在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網上公示7天。
六、辦理雇用手續(xù)
經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員,上報龍崗區(qū)委組織部核準備案后,辦理雇用手續(xù)。
七、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政法委員會負責解釋。招考電話:28923201。
附:1、《中共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政法委員會公開招考普通雇員職位表》.rar
2、《中共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政法委員會公開招考普通雇員報名表》.rar
3、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中共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政法委員會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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