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優(yōu)化衛(wèi)技人員結構,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網(http://wjw.nanjing.gov.cn/)、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以及各招聘單位網站發(fā)布。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院2023年公開招聘衛(wèi)技人員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院2023年公開招聘衛(wèi)技人員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二》)。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一》、《崗位信息表二》);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xiàn)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取得高級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條件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1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明確回避的崗位;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5、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yè)生”,指在2023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及醫(yī)師資格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從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培訓對象,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就業(yè)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yè)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y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yī)學、中醫(yī)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yè)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yè)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有要求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只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英語四級、六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3、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資格條件中“專業(yè)”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另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yè)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yè)單位需要的專業(yè)。
三、報名
(一)《崗位信息表一》(詳見附件1)
1、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6:00。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根據其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
5、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lián)系方式詳見《崗位信息表一》中相應崗位的“聯(lián)系電話”。
已經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在報名時間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6、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南京人事考試網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確認(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
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視為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7、核減(取消)計劃
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對急需用人、又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且已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23年1月17日15∶30-17∶00,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若補報不成功應聘人員的報名費將通過網上銀行退還。
8、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須于筆試前3日內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200。
9、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表中所填專業(yè)應與畢業(yè)證書或與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中專業(yè)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考試等資格。
(2)上傳照片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報名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崗位信息表二》(詳見附件2)
1、網上報名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附件2)實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應聘人員需下載并填寫《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院2023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表》(見附件3),與個人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一并發(fā)送至醫(yī)院報名郵箱554305240@qq.com(郵件以“考生姓名+報考崗位”命名);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等社會求職平臺發(fā)送的郵件將不予接收。應聘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考試等資格。
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初審結果將以郵件回復通知。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的陳述申辯時間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
招聘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
2、開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外,其他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對急需用人,又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證書等資格條件以及工作經歷等方面的問題,均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四、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各項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一》、《崗位信息表二》中“考試形式和所占比例”欄。
(一)筆試
1、《崗位信息表一》
《崗位信息表一》的筆試委托江蘇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人才服務中心統(tǒng)一組織。筆試科目詳見《崗位信息表一》中“考試專業(yè)”欄。
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19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試網公布,合格線為60分,應聘人員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查詢。
2、《崗位信息表二》
《崗位信息表二》的筆試由各招聘單位按照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自行組織實施,筆試科目及考試內容以擬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關的知識、技能為主,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筆試時間、地點、疫情防控要求將由各招聘單位在其官網公布。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在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查詢。
(二)面試
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者中,按實際崗位招聘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確定。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由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或通過報名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需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并關注報名網站,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及時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招聘單位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英語及計算機等級證書、職稱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國(境)內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yè)生,以及報考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的2021年、2022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空白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留學歸國人員須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留存。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衛(wèi)生行業(yè)資格準入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面試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公開招聘相關規(guī)定,在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組織實施。面試中的各項考試合格分數線分別為該項考試總分數的60%;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直接考評
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的崗位采用簡化程序直接考評方式招聘,考評時間、地點、疫情防控要求由各招聘單位通過網站發(fā)布或電話通知本人。招聘單位將在主管部門監(jiān)督指導下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備案后的考評方案,具體負責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荚u成績采用百分制,除崗位信息表中特別注明外,合格線為60分。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考評)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京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以及各招聘單位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考評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招聘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xù),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七、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詢
(一)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院:025-85411869
九、招聘監(jiān)督
南京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025-68787878
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025-83639226
附件1: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院2023年公開招聘衛(wèi)技人員崗位信息表一(?萍耙陨希.xlsx
附件2: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2023年公開招聘衛(wèi)技人員崗位信息表二(碩士及以上).xlsx
附件3: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2023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表.doc
南京市職業(yè)病防治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