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縣城市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斷提高,為使我縣城市管理工作逐步實現(xiàn)規(guī)范化、精細化和長效管理機制,促進我縣城管工作更上一個新臺階。根據(jù)我縣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經興仁縣城管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城市協(xié)管員40名。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園廣場管理及公廁管理人員文化程度可以適當放寬),年齡在18—45周歲(女同志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遵紀守法,服從管理,品行端正、無刑事犯罪記錄。
3、熱愛城市管理工作,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二、招聘人數(shù)(40名)
(一)協(xié)管人員33名。
(二)公園廣場管理人員4名。
(三)公廁管理人員3名。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從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26日止;
報名地點:興仁縣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辦公室(東湖大道中段)
聯(lián) 系 人:趙福權
聯(lián)系電話:0859-6214079
3、報名手續(xù)
帶身份證或戶口本、最高學歷畢業(yè)證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對所帶證件審查合格者方能報名(原在城管局已報名登記人員請在報名時間內將以上資料交付審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招聘方式、程序
1、面試
采取統(tǒng)一面試的方式。成立面試小組,成員由現(xiàn)城管局領導班子成員組成,小組成員2—3人,主要內容是考核應聘人員的身體體能素質、工作素質。
面試時間: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
面試地點:城管局二樓會議室
2、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由縣城管局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上崗前作業(yè)培訓。
五、聘用辦法及待遇
1、聘用人員工作實行聘用制,由縣城管局與新聘人員簽訂一年制的勞動合同,在聘用期內享受縣政府相關規(guī)定的待遇。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xiàn)情況,經考核合格者,本人同意,可連續(xù)聘用。不稱職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合格實行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對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工資待遇:試用期每月1000元,試用期后按縣政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如因紀律原因缺勤或不服從管理則按照干部職工管理制度執(zhí)行。
興仁縣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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