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銀川市金鳳區(qū)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錄崗位及職責
(一)招錄崗位:聘用書記員13名;
(二)工作職責: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及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和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應聘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戶籍,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間出生);
(三)熱愛法院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團隊協作和奉獻精神;
(四)大專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打字錄入(筆錄)能力,法學類專業(yè)的優(yōu)先考慮;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并不予聘用,已經聘用的,一經發(fā)現,解除勞動合同: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表(見附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內將相關材料送至金鳳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508室。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14日(5個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本人,復印件留存:
1.身份證;
2.戶口本;
3.學歷、學位證書;
4.報名登記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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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應聘人員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關資料應當準確無誤、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報名資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工資待遇
繳納五險一金。
未盡事宜,請與金鳳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聯系,聯系電話:0951-4018020。
附件:銀川市金鳳區(qū)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員崗位報名表.doc
銀川市金鳳區(qū)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