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人員結構,提升公共衛(wèi)生服務水平。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通過公開考試為部分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將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共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6名,分別設高校畢業(yè)生崗位4個、設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2個,具體崗位及名額詳見《鄂爾多斯市杭錦旗2023年衛(wèi)健領域公開招聘6名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
(一)高校畢業(yè)生是指: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擇業(yè)期高校畢業(yè)生。
1.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國家統(tǒng)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yè)并于7月底前取得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
2.擇業(yè)期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國家統(tǒng)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
(二)項目人員是指: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在內蒙古自治區(qū)范圍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guī)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yè)生。具體包括: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人員;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規(guī)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在公告發(fā)布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5.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至2005年期間出生;上述年月日的截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之日為準。
6.本次公開招聘不限戶籍。
7.學歷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
8.護理崗位必須持護理資格證書。
9.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y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其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就業(yè)的,按當年應屆畢業(yè)生同等對待;經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yī)師,按相應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yè)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yè)或類別要求相一致。報名時,考生所學專業(yè)與崗位要求專業(yè)須一致。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yè)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全日制教育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公告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ordos.gov.cn/)、杭錦旗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http://www.hjq.gov.cn/)和杭錦發(fā)布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后續(xù)相關考試信息均在杭錦旗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下稱指定網站)。
1.報名統(tǒng)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分兩個階段進行報名,第一階段為項目人員崗位、高校畢業(yè)生崗位報名,第二階段為普通崗位和部分變更屬性崗位報名。報考人員直接登錄指定網站,點擊(網址:https://www.nmgbfrc.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206)進行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請于筆試一周前關注網上通知)。
項目人員崗位、高校畢業(yè)生崗位報名截止后,沒有達到開考比例的項目人員崗位、高校畢業(yè)生崗位調整至普通崗位,調整情況在指定網站發(fā)布公告。
2.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項目人員崗位、高校畢業(yè)生崗位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4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7:00,資格初審結束時間為2023年5月11日12:00。
第二階段:調整崗位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11日09:00至2023年5月17日17:00,資格初審結束時間為2023年5月18日12:00。
報名截止后若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初審通過應聘人數之比為1:3)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為1:2或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在指定網站上予以公告。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進行改報,改報起止時間在相應的公告中明確。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證件報名。
4.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60KB以下)。
5.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yè)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填寫本人就讀?、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yè)(須如實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yè))。
工作簡歷: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yè)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yè)”。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yè)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6.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yè)類別或專業(yè)等,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yè)目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yè)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對現行專業(yè)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yè)、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職位的專業(yè)要求。
7.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fā)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資格初審通過后無法修改。
8.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蒙古語言文字(部分內容加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兩種文字試卷。應聘者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網上報名時點擊確認,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9.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10.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11.報名期間,應聘人員要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便按時完成報名和繳費有關事宜。
12.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對審查未通過的,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2.《招聘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筆試
1.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蒙古語言文字(部分內容加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兩種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的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選擇蒙古語言文字試卷(部分內容加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必須用蒙古語言文字作答。答題時要求報考者“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部分”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必須使用蒙古文作答。
2.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yè)知識。
3.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4.筆試時間、地點及打印準考證時間在指定網站另行公告。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和《報名登記表》及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
5.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6.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7.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選,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在指定網站上予以公布。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指定網站上另行公告。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持《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㈨椖咳藛T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考生需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由于考生聯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指定網站另行公告。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至少在面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未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履行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業(yè)務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3.應聘人員面試時可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語言作答,應聘者須在報名時自行選擇面試語種,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必須按照選擇的語言作答。答題時要求報考者“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部分”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蒙古文部分”必須使用蒙古語言作答。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行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前在指定網站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
(六)總成績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分數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并在報名網站上公布。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筆試),以加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1.體檢工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體檢醫(yī)院由招聘考務領導小組指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經考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
3.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組成2人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2.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經考務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
(九)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對于實名反映與本次招聘有關的舉報信、電話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
2.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yè)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3.辦理手續(xù)并簽訂合同;招聘單位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文件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聘用手續(xù),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4.確定最低服務期限。合同期限即為最低服務年限,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其他事項
(一)在公開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環(huán)節(jié)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依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宜、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二)本次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四)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杭錦旗人民政府網站及時發(fā)布,請予關注。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公開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在指定網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六)本方案由本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公開招聘相關規(guī)定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電話和監(jiān)督電話
杭錦旗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0477-6621371
杭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77-6628872
附件:鄂爾多斯市杭錦旗2023年衛(wèi)健領域公開招聘6名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杭錦旗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