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學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辦、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直管的成人高等師范學校。學院成立于1953年,承擔著北京市基礎教育干部教師繼續(xù)教育及成人高等師范教育的使命。建院以來,學院立足首都實際,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恪守“敬業(yè)垂范、博學篤行、求實創(chuàng)新”的院訓,逐步形成了服務基礎教育干部教師成長,“專業(yè)引領、實踐取向、開放創(chuàng)新、優(yōu)質服務”的辦學特色。
為滿足學院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誠摯地向符合條件的優(yōu)秀人才發(fā)出邀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19名專任教師崗位人員、3名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4名管理崗位人員。崗位具體要求詳見《北京教育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3)。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yè)生
此類人員是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屆畢業(yè)生,其中,非京生源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yè)生管理辦法》相關條件要求。
1.在校期間成績優(yōu)良,無補考記錄,應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應符合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
3.應屆博士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海外留學回國人員
此類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規(guī)定的就業(yè)落戶條件。
(三)博士后出站人員
此類人員須符合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關于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原則上應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后證書并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續(xù)。
(四)社會人員
此類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符合崗位條件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存放(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存檔機構存放)。
三、報名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職業(yè)道德,恪守工作紀律,服從學校和所在部門工作安排。
(三)有志于從事教師教育事業(yè),理論功底扎實、專業(yè)素養(yǎng)良好,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工作能力與崗位執(zhí)行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本次招聘不接受以下人員應聘:
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招聘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3月8日。
2.報名方式及材料
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內將以下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見附件1-3)。
(1)《北京教育學院應聘人員簡歷》(附件4)。
(2)《北京教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5)。
(3)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在讀證明、職稱證書等(合并成為一個PDF文檔)。
上述三項材料及郵件主題均以“專業(yè)--姓名--現就讀學校/現工作單位--畢業(yè)獲得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方式命名。未按時間與要求投遞簡歷的,報名視為無效。
3.其他說明
每人限報1個崗位,郵箱是唯一報名渠道。
(二)資格審查
學院根據招聘專業(yè)要求和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三)初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由學院統一組織,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初試成績由高到低1:10比例(不足1:10時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試講/復試人員。
(四)試講/復試
應聘專任教師崗位人員參加試講,試講由各二級學院組織,試講成績實行百分制。應聘其它崗位人員參加復試,復試由學院統一組織。按試講/復試成績由高到低1:5比例(不足1:5時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五)面試
面試由學院統一組織,成績實行百分制。
(六)初選
各類崗位按照筆試成績、試講/復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20%、50%和3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以1:1比例確定參加政審與體檢人選。
(七)政審體檢
政審、體檢工作由學院統籌組織。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yè)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體檢標準參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衛(wèi)生局關于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工作實施細則》執(zhí)行。
如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政審、體檢不合格情形的,根據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確定擬聘人員并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學院審批后,對擬聘人員在北京教育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辦理完成相關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試用期規(guī)定
入職后實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四年。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辦理落戶的,終止辦理。
五、聘用后的相關待遇
學院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及擬聘人選實際情況,經審議研究確定所聘崗位等級。按照國家、北京市和學院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相應待遇。
六、紀律及其他要求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者應如實提供材料,如發(fā)現弄虛作假或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請應聘者保持手機通訊暢通。招聘各階段,學院將以電話或信息等形式通知入圍人員,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應聘相關材料不予退還。因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此次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筆試、面試等環(huán)節(jié),如遇不可抗力等情形,將適時予以調整。
七、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黃寺大街什坊街2號
郵政編碼:100120
學院網址:http://www.bjie.ac.cn
聯系電話:010-82089140、010-82089118及《北京教育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需求表》中聯系電話。
附件:
1. 北京教育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需求表.xlsx
2. 北京教育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需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