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時間為9月12日至9月18日,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及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淶水縣政府網和教育局公示,公示期為1周。在體檢、考核、及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棄權的或經舉報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一次,出現并列時按優(yōu)先進入考核的順序確定遞補人員。
9、聘期及待遇
招聘教師按照設崗計劃由各學區(qū)安排工作崗位,對不服從工作安排或不按時限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教師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首簽聘期為3年,9年內只能在設崗學區(qū)調動或交流。首簽聘期期滿,考核合格的,可續(xù)簽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教師比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落實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待遇。待有編制時,通過公開招聘方式納入縣財政編制。
五、組織領導
為積極穩(wěn)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縣政府成立淶水縣2016年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山區(qū)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
縣人社局負責比照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和人事代理的相關規(guī)定,會同教育局共同做好山區(qū)小學教師的招聘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將招聘教師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落實招聘教師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待遇。
縣編辦負責對招聘工作的指導,以及所招聘教師的備案等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山區(qū)小學教師招聘的統籌管理和具體實施的相關協調工作。
六、招聘紀律
1、教師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等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2、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違法犯罪事實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做出取消考試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3、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淶水縣紀委電話:0312-4522038
淶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312-4524897
淶水縣教育局舉報電話:0312-4524726
2016年8月23日
淶水縣2016年招聘山區(qū)小學教師崗位需求表
河北省保定市淶水縣2016年山區(qū)小學教師招聘崗位需求表(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