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yè)研究生﹙含2016年獲得國(境)外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須經(jīng)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專業(yè)對口,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3、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過班長、團支書或學生會、團委、社團干部,并獲得過校二等獎學金1次以上或者獲得校三等獎學金2次以上。
4、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未取得但須承諾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2017年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qū)教師招聘公告(35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