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湖市內選調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jù)《平湖市教育局2017學年中小學教師流動和新教師招聘實施方案》(平教人〔2016〕29號),現(xiàn)將面向本市內中小學選調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中學教師面向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的在編在職教師;小學教師面向初中在編在職教師,小學已超編學校的教師也可參加小學教師選調。上述均不含乍浦各校教師。
二、選調崗位
共計105名,其中普高3名、職高7名、初中34名、小學61名,具體見附件1。
三、選調程序
意向選調教師對照條件和選調崗位提出申請,經人事關系所在學校同意,持《2017學年中小學教師流動(選調)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相關證件,到局組織人事科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視報名情況參加由選調學校組織的考核。學校組織考核由選調學校另行通知。
四、報名條件
1.在本市首聘學校工作滿三年及以上(不含農村新教師到城區(qū)鍛煉年限,時間計算至2017年8月30日止)。
2.教師報聘崗位與現(xiàn)任教學科相一致。
3.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有關激勵政策
1.教師在參加選調后,如選調學校相應專業(yè)技術崗位已滿的,在本輪聘期內允許按其原崗位聘任。
2.選調到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除農村學校選調到街道學校的教師外,其他選調教師參照2017年交流教師,享受3年的教師交流政策待遇。尚在交流期內的教師由農村選調到街道的,自2017年9月起不再享受原交流政策待遇。
六、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28日-29日,符合條件教師持相關材料(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榮譽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到局8605會議室報名參選。
七、其他有關說明
1.義務教育學校每一選調崗位報名人數(shù)只有1人的,原則由需求該崗位的學校擬聘,不再組織考核;報名人數(shù)超過1人的,由選調學?己撕筇岢鰯M聘人選,于當天報局匯總并通知到本人。考核辦法由選調學校自行公布。
2.擬報名參選的每一教師可以報名參加多個學校的選調,選調學校組織考核后當天未接到擬聘通知的人員可以繼續(xù)參加下一學校的選調。遇多個學校同一天組織選調的,由參選人員自行決定是否參加。
3.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須經所在學校同意。在足額工作量前提下,師資富余的學科教師報名參加選調,原則上學校應予同意。小學有選調計劃的學校,該學科的教師原則上不再報名參加其他學校的選調。
咨詢電話:85236899、85236887
附件:1.2017學年平湖市內選調中小學教師計劃
2.2017學年中小學教師流動(選調)報名登記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