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7年青浦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遞交材料要求
1、現(xiàn)場檢驗:
下列材料中帶“*”的,均須攜帶原件現(xiàn)場驗證(現(xiàn)場無復印服務,請預先按要求準備齊全復印資料)。
所有材料按順序依次整理,無需裝訂,紙張均為A4紙。
2、遞交材料要求
(1)青浦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在線打印,粘貼報名照)
(2)青浦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簡歷表(在線打。
注:應聘高中學校、教育集團、工商信息學校、教師進修學院的應聘者到招聘學,F(xiàn)場填寫報名表
(3)*身份證復印件
(4)*戶口簿(復印戶口簿主頁和有應聘者信息頁)或戶籍證明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學歷補充說明:
(一)提交最高學歷證書須同時提供如下材料之一:
①2002年以來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②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提供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③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需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需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應聘學前教育、音樂崗位,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須提供第一學歷證書復印件
(6)*應屆生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和成績單復印件,其中本科生不少于六個學期,研究生一般為四個學期成績單
(7)*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應屆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8)*普通話證書復印件
(9)*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應聘英語崗位的須遞交)
(10)在編在崗教師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
①*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表
②*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或在編證明
③*社保繳費證明或近期繳費清單
(11)*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