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生態(tài)科技新城中小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jù)本地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規(guī)定,特制定揚州市生態(tài)科技新城中小學校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揚州市生態(tài)科技新城中小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8日至1999年4月12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碩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和已聘用在江蘇省內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職業(yè)中學)教師崗位工作達5年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五)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符合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應聘學校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校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教師崗位。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本簡章有關“考察”參照標準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員,以及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揚州市生態(tài)科技新城中小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
生態(tài)科技新城網(wǎng)(http://stkjxc.yangzhou.gov.cn/)
揚州市教育網(wǎng)(http://jyj.yangzhou.gov.cn/)
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rss.yangzhou.gov.cn)
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yzrsks.com)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以下統(tǒng)稱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7年4月8日09∶00-4月1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7年4月8日09∶00-4月14日16∶00;
繳費時間:
2017年4月8日09∶00-4月15日16∶00。
報名網(wǎng)址: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yzrsks.com)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其《崗位簡介表》,弄清具體規(guī)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本簡章及崗位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需在2017年4月12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2017年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和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報考對象相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等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備。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4月12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盡早選擇崗位進行報名,以便在資格審查未通過時,可及時改報其他崗位。
筆試考區(qū)安排及其有關要求,詳見考生報名須知(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yzrsks.com)。
(4)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及時在生態(tài)科技新城網(wǎng)、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并通過該崗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的人員,可于4月16日09:00-16:00重新登錄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yzrsks.com),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wǎng)上繳費,于2017年4月24日-25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揚州市百祥路6號),經其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xù)。
(6)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及時繳納報名費用,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3、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在2017年4月19日-21日自行登錄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4、資格初審
考生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負責。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關于考生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的咨詢,確保報考咨詢電話暢通。資格初審期間,各審核部門(單位)根據(jù)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jù)網(wǎng)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48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需說明的內容,并退回報考人員補充。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各審核部門(單位)應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
各審核部門(單位)應高度重視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應客觀、公正、及時,對所有報考人員一視同仁。
市人社部門對資格審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