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tǒng)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我縣教師隊伍,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規(guī)定,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0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作風正派,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二)年齡、學歷及戶籍條件:
1.本次招聘中時間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本科學歷報考者要求年齡30歲以下(1987年6月30日(含)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報考者要求年齡35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2.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各崗位學歷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3.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者不限戶籍。大專學歷報考者限沛縣戶籍(部分大專學歷報考者可放寬至不限戶籍,見崗位簡介表)。
(四)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以及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yè)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二、報名
(一)招聘信息查詢: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xz.hrss.gov.cn)
沛縣人民政府網(wǎng)(www.px.gov.cn)
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http://zfxxgk.px.gov.cn/xxgkzml/xxgk_index.shtml)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
(二)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wǎng)址:http://zp.pxhrss.gov.cn/2017/03/
考生也可登錄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http://zfxxgk.px.gov.cn/xxgkzml/xxgk_index.shtml)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查詢報名入口。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6月19日9:00-25日17:00
繳費確認時間:2017年6月19日9:00-26日17:00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筆試費用100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0kb以下)。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且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不能開考的崗位,將通知考生對照條件重新報考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筆試費用(時間為6月27日9:00-11:00)。
4.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6月29日-30日,考生登錄報名網(wǎng)址自行下載打印。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幼兒教師、音樂、美術、足球教師、擊劍、散打教練員崗位)。
(一)筆試科目:
筆試內容(不含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及擊劍、散打教練員崗位)為相應學科專業(yè)內容(約占60%),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約占40%)。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及擊劍、散打教練員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總分為100分?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三)報考資格復審: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報考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1)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教師資格證);(2)往屆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需提供在學信網(wǎng)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到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3)報考足球教師崗位的人員需提供相應的運動員資格證書;報考擊劍、散打教練員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應運動員證書,同時省級及以上專業(yè)隊退役運動員還須提供體育部門批準入隊、退隊證明,解放軍隊退役運動員還須提供進入專業(yè)隊的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明。(4)大專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戶籍證明;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代碼002)的沛縣籍免費幼兒男師范生,還須提供培養(yǎng)就業(yè)協(xié)議書。
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其他協(xié)議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最遲在體檢前提供。
在報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wǎng)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參加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費用100元,資格復審合格后,考生繳納面試費并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