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2017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結合縣城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情況,根據(jù)隆發(fā)〔2010〕3號文件精神,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縣教育局決定開展2017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本次共計劃公開選調教師180名,具體崗位和要求見附表一、附表二、 附表三。
(一)從下列人員中選調教師148名(以下簡稱A類計劃):
1、現(xiàn)在我縣公辦學校工作,且教齡滿三年(到2017年9月1日止)的在編在崗教師(不含定向招聘到我縣邊遠學校服務期未滿的教師);
2、2014年9月招聘在我縣公辦學校,2017年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
(二)從下列人員中選調教師28名(以下簡稱B類計劃):
1、2015年、2016年公開招聘,現(xiàn)在我縣公辦學校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
2、2015年、2016年定向培養(yǎng)公費師范生畢業(yè),現(xiàn)在我縣公辦學校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
3、定向招聘到我縣邊遠學校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崗教師。
(三)從全縣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中選調縣幼兒園幼兒教師4名(以下簡稱C類計劃)。
三、選調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思想品德優(yōu)良,熱愛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責任心強,積極投身課堂教學改革,身體健康。
(二)近五年(自2012年起,工作未滿五年的按實際年度),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年度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新參加工作人員當年考核結論為不定等次的視為合格)。
(三)學歷及資格
1.報考縣幼兒園幼師層次的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
2.報考縣城小學教師層次的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的,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報考科目對口;報考小學語文、數(shù)學科目的所學專業(yè)和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不限。
3.報考縣城初中教師層次的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科目對口。
4.報考一中、二中、九中層次的須具有相應學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報考科目對口。
5.報考語文科目和幼兒園教師的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科目的須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四、考試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隆回縣教師進修學校。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本人必須持相關有效證件現(xiàn)場報名,概不受理他人代報或電話報名)。
4.報名要求:
(1)報名時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3張;報考A類、C類計劃的還需提供所在中心學;蚩h直單位出具的教齡證明。
(2)下載填寫《隆回縣2017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
(3)提交自愿按所調入學校崗位職數(shù)空缺情況聘用到相應崗位等級的承諾書;
(4)交納考試費200元。
(5)報考者根據(jù)自身條件按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先由報名者所在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或縣直學校審查后,再由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本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
(三)考試
A類計劃考試采取筆試(加分)和面試方式進行;B類、C類計劃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筆試成績(含加分)、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兩位小數(shù)點,并按程序分階段在隆回教育網(wǎng)發(fā)布和在縣教育局張榜公布。
1.筆試
(1)筆試分值為100分。
(2)A類計劃筆試主要內容為相關層次及崗位的專業(yè)知識,B類計劃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知識(語文、數(shù)學各占40%,音樂、美術各占10%),C類計劃筆試主要內容為本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
(3)筆試時間:2017年7月6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準考證領取時間:2017年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領取地點:縣教育局檔案室。
2.加分
教齡滿三年(至2017年9月1日止)以上的(不含三年),在筆試成績基礎上每增加一年加0.15分,最高不超過3分。
3.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與加分兩項之和從高到低根據(jù)崗位計劃數(shù),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2)面試采取分崗位上微型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40分鐘,上課時間10分鐘。
(3)面試分值為100分,由評委當場評分。
(4)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隆回教育網(wǎng)上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A類計劃人員按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并依次選擇具體學校崗位。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時,教齡長的優(yōu)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教齡均相同時,原所任教學校距縣城遠的優(yōu)先。
B類計劃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并依次選擇具體學校崗位。筆試成績相同時,教齡長的優(yōu)先;筆試成績、教齡均相同時,原所任教學校距縣城遠的優(yōu)先。
C類計劃人員按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所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時,原所任教學校距縣城遠的優(yōu)先。
六、公示和聘用
擬選調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xù),F(xiàn)在原桃洪鎮(zhèn)轄區(qū)內公辦學校工作的教師,選調去其他學校后所缺崗位,從報考其所調入崗位的原桃洪鎮(zhèn)轄區(qū)以外學校教師中依次替補;隆回六中教師選調后所缺崗位,由縣教育局根據(jù)具體情況在全縣教師中擇優(yōu)調配補充。
本次選調異動的教師,按所調入學校崗位職數(shù)空缺情況聘用到相應崗位等級。
本次選調異動的學校管理人員(含局黨委同意的縣城學校交流人員)聘用到新單位后,原所任學校管理職務自然免除,按普通教師調入新單位。思源學校中層管理人員,在縣教育局黨委領導下選拔產(chǎn)生。
七、監(jiān)督
為確保選調工作客觀公正,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全程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本公告解釋權屬縣教育局。
隆回縣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隆回縣2017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