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雄縣教育局松林灣學校教師選聘公告
根據(jù)鎮(zhèn)雄縣松林灣學;I建方案的要求,決定面向全縣各級學校公開選聘13名具備初中教師資格的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學校管理
學校隸屬烏峰中心學校,實行雙重領導,由縣政法委、教育局組成的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學校行政常管理,由烏峰中心學校負責該校教師工資福利和職稱管理。學校實行封閉式教學,學校工作人員無節(jié)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實行輪崗休息制度。
二、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抽簽面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一)文科類(限招男性):語文、思想品德、地理、歷史、英語各1人。
(二)理科類(限招男性):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各1人。
(三)專業(yè)類(限招女性):信息技術1人(限招計算機及相近專業(yè))、心理咨詢1人(具備心理咨詢資格者優(yōu)先)、音樂1人(限招音樂專業(yè))、美術1人(限招美術專業(yè))。
四、招聘對象
鎮(zhèn)雄縣具備初中教師資格的在編在崗教師。
五、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性格,身體健康,有耐心、事業(yè)心和責任心;
2.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有滿5年及以上學校在編在崗工作經(jīng)歷,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備各學科專業(yè)教學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或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六、選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7年7月13日—7月17日(上午9:00時—11:30分;下午3:00時—5:30分,雙休日不報名)。
(二)報名地點:鎮(zhèn)雄縣教育局一樓大廳。
(三)報名辦法
1.符合條件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簡介,并附以下證明材料(包括: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2016年度的考核證明、本人近期免冠紅底2寸照片2張)。
2.報名人員到所在學校領取《鎮(zhèn)雄縣松林灣學校選聘教師報名表》,填寫完整后帶到報名點現(xiàn)場報名,并當場進行資格初審。
3.參加選聘的教師限報一個崗位,該學科報名合格人數(shù)須大于該崗位計劃數(shù),每個崗位的最低選聘比例1:3,低于1:3比例報名的,結合實際適當調整設置崗位。如所設崗位報名人數(shù)超過10人的,采取抽簽方式抽出10名面試候選人參加面試。
(三)面試辦法
1.報到時間:2017年7月18日下午2:30至5:30
2.報到地點:教育局人事股
3.面試時間:2017年7月19日上午8:30起
4.面試地點:鎮(zhèn)雄縣幼兒園
5.其他事項:面試辦法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
(四)調動
本次初選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選聘,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順延錄取。選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原學校,試用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并簽訂10年的履職協(xié)議(含試用期),履職期間不得調離本單位。
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
鎮(zhèn)雄縣教育局人事股:0870-3120050
鎮(zhèn)雄縣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