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h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64號
為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東海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新教師42名。根據《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東?h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和《東?h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簡稱《分配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yè)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素養(yǎng),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
(五)具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7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協議明確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東?h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材料至東海縣晶都大道北側東海縣教育局群眾工作站(教育局大樓后面)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518-87800730。
(三)報名材料
請應聘人員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東?h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⒄迟N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張。
2.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學歷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4.教師資格證書。
5.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的需提供連云港市戶籍證明材料(戶口本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6.代為報名的,須持應聘人員授權委托書,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費用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應聘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免收考試報名費。報名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并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改報其它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取消報名。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東海教育信息網(http://218.92.13.189)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