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襄城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襄城區(qū)2017年事業(yè)單位編制計劃,經研究決定,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7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對象、崗位專業(yè)及條件等詳見《2017年襄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事業(yè)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5、取得國家承認的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
6、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辦法:
1、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以及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彩照2張。
3、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襄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網上下載),經資格審查同意后列入考試對象,本次招聘收取筆試(含報名)費50元。
4、根據鄂人[2006]16號等文件規(guī)定,截止2017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已經通過考試等途徑成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持原招錄時的報到證、服務合同、服務協(xié)議、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辦理加分手續(xù),不提供者視為放棄加分。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6、報名、資格審查及領取準考證等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程負責。
(三)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的崗位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開考比例一般應達到1:3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核減該崗位招錄計劃,并退還報名費。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考生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4、考生不得請人代考或請人陪考。違反本規(guī)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試資格,考生和陪考人員3年內不得報考襄城區(qū)事業(yè)單位。陪考人員是在職人員或在校學生的,將違規(guī)情況通報給所在單位或學校,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面試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面試人數之比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1:3的,經用人單位要求,主管部門同意,區(qū)人社局批準,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1:2的,取消或核減本次該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開始前,襄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襄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上發(fā)布資格復審公告,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放《襄城區(qū)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通知書》,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后繳納面試費50元。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忌艞壻Y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fā)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開始前,襄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襄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fxc.gov.cn)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通知考生。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因考生缺考、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不再遞補,繼續(xù)面試及招聘程序。
4、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應具備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和教學展示等方式。
(三)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
(四)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查詢請登陸:
襄城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xfxc.gov.cn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管理
(一)體檢及考察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擬聘人員數之比1:1的比例對擬聘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此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擬聘用人員公示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襄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襄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fā)現并查證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違反考試考察等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逐級上報招聘結果,襄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用人員的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審核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由招聘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審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
六、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0710-3826975;
監(jiān)督電話:0710-3565260。
附件:1、2017年襄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襄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襄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