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公辦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公辦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經縣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公開招聘農村公辦幼兒園教師4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德才兼?zhèn),擇?yōu)錄取”的原則招聘教師。
二、招聘名額
招聘農村公辦幼兒園教師40名。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幼教事業(yè),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須贛州籍或配偶、父母其中一方系信豐籍。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含符合2018年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
4.近五年內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刑事處罰、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具備本次招聘資格。
四、招聘辦法
1.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
凡本學期在我縣公辦幼兒園(含鄉(xiāng)鎮(zhèn)學校附屬幼兒園)的臨聘人員(憑臨聘單位工資發(fā)放表加蓋公章認定)符合報名條件,每工作滿一個學期可享受在筆試成績中加1分的優(yōu)惠,5分封頂。
2.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應達到3:1以上,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此比例要求時,將根據(jù)報考人數(shù)比例縮減招聘名額。
3.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筆試分值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和其他專業(yè)知識兩科。
4.面試。面試分值100分,根據(jù)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分數(shù)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方案另定。
5.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招聘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擬聘對象;末位總分相同者,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面試成績再相同者,按筆試成績中的幼兒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高低提出擬聘對象。
6.擬聘名額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有傳染病或不適宜同幼兒接觸者不予錄取)、自動放棄等情況出現(xiàn)指標缺額,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招聘程序
1.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二張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生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應教師資格證明)、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屬信豐籍配偶,需提供結婚證、配偶戶籍證明等原件復印件1份。
2.報名考生需繳筆試考務費100元;入闈面試人員另繳考務費50元。
3.體檢。組織擬聘人員參加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公示、聘用。
(1)經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信豐教育在線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進行崗位設置和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轉正定級,聘用人員在信豐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
(2)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事實等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②2018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相應等級教師資格證的;
③2018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時提供報到證和個人檔案的;
④未按時參加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者。
六、聘用教師的安排及工資福利待遇
1.聘用人員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幼兒園;
2.受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七、招聘工作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0日-11日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4月12日下午15:00-16:00
3.筆試時間:2018年4月13日上午筆試地點:信豐三中
4.筆試成績公示時間:2018年4月13日下午18:00
5.面試時間:2018年4月14日上午面試地點:待定
6.報名及領取《準考證》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縣政中心B棟405室)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涉及與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員要主動提出回避。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3.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證件,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并經查實的將取消錄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在信豐報考。
4.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證件進入考場,考生手機等通迅工具不得帶入考場,否則以舞弊論處,取消考試資格。
九、公告時間及方式
1.公告時間: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1日
2.網絡:信豐縣人民政府網、信豐教育在線網
3.宣傳欄:信豐縣教育局
本公告解釋權歸信豐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咨詢電話:0797-3339466)
信豐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