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5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公告
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5月公開招聘教師28名,具體崗位見《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5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招聘范圍。
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崗位,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
戶籍要求為“市內”的崗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市外戶籍的下列人員也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1)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深圳高校2016年、2017年的畢業(yè)生;
(2)在市外院校就讀的深圳生源2016年、2017年的畢業(yè)生;
(3)在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累計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雇員雇用時間可視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計算),且目前仍在崗的。其中雇員雇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2018年5月7日(下同);
(4)2018年5月7日前,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深戶配偶,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
2.報考學歷。
(1)市外戶籍人員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yè)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如:崗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yè)均要求數學,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yè)為數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yè)為非數學,本科專業(yè)為數學,還應具備相應的本科學位。
(3)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學歷的不能報考。
(4)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深圳戶籍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崗位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市外戶籍人員符合對市外人員基本學歷要求的(報考學歷的第(1)條要求)也可以報考。
3.報考專業(yè)。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yè)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符。專業(yè)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附件2);
(2)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yè)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yè)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yè)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3)①若報考者所學專業(yè)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不相符,可按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所認定的種類及學科報考。如:教師資格證為“小學語文”的,可報考“小學語文”崗位;教師資格證為“初中語文”的,可報考“初中語文”或“小學語文”崗位;教師資格證為“高中語文”的,可報考“高中語文”、“初中語文”或“小學語文”崗位。此類考生目前須仍從事所報考崗位學科的教學工作。
②如報考者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沒有明確種類及學科的,但是在我市公辦中小學任教某學段學科滿5年的,且現仍任教該學段學科的,也可按現任教學段學科報考,如:某崗位招聘初中語文老師,本科及研究生專業(yè)均要求漢語言文學專業(yè),某報考者為本科學歷,專業(yè)為英語,持有的教師資格證為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沒有明確種類及學科),但是該考生在我市公辦初中或者高中(高職)擔任語文教師滿5年且現仍在初中或者高中(高職)擔任語文教師,也可報考該崗位。但是如果報考者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明確了種類及學科的,則不可以按照此條規(guī)則報考。
(4)崗位在“與崗位有關的其他條件”中對專業(yè)有特殊要求的,須按照要求執(zhí)行。
4.報考年齡。
在《招聘崗位表》“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中有年齡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表》要求的年齡報考;其他條件中沒有年齡要求的,報考年齡要求為40歲以下(即1977年5月7日之后出生)。已超過40歲且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小學臨聘教師,可按其在我市公辦中小學的從教年限予以抵減,每從教滿1年(含學年)抵減1歲,抵減后不超過40歲的,視同符合年齡條件。
5.教師資格證。
所有崗位均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小學崗位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崗位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崗位在“與崗位有關的其他條件”中對教師資格證有特殊要求的,須按照要求執(zhí)行。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5.現役軍人;
6.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的深圳市事業(yè)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
(一)報考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網上報名、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見《考生服務系統(tǒng)網上報名操作說明》(附件4)和《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tǒng)注冊指南》(附件5),也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
2.報考時間:2018年5月7日10:00至5月11日17:00。
2018年5月9日將公布一次無人報考的崗位(如沒有無人報考崗位,報名期間將不公布),5月15日將公布各崗位的最終報名人數。
2018年5月24日16:00至5月26日17:00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報考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含我市市區(qū)同日舉行的事業(yè)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經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為提供虛假資料報考、多次棄考等惡意報考、棄考的,指使、煽動他人惡意報考棄考擾亂招聘秩序的,將納入個人征信檔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考場規(guī)則詳見準考證。筆試合格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劃定。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和教育部門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聘的筆試為教育類,考題按3個不同學段的招聘崗位命制:分別為高中與職校、初中、小學。具體參見《招聘崗位表》。
共考兩科,一科為客觀題,一科為主觀題,最終筆試成績=(客觀題成績×50%)+(主觀題成績×50%);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基礎理論、教師職業(yè)素養(yǎng)和教學實施要求。
筆試內容范圍及考試大綱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二)筆試時間。
統(tǒng)一安排在2018年5月27日(周日)。
分2場,上下午各1場。第1場為客觀題,筆試時間為10:00—11:30;第2場為主觀題,筆試時間為14:00—15:30。
(三)筆試地點。
考場將實行隨機分配,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18年6月2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