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市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事項名稱: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
受理機構:東寧市教育局
設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1993年10月31日通過)第十條、第十三條
二、《教師資格條例》(1995年國務院令第188號)第八條、第九條
三、《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條例》(2002年06月13日修正)第十條
申請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中國公民條件、思想道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教育教學能力條件包括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程、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五條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學歷證書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yè)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鑒定及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格式。
辦理流程:
一、黑龍江教師資格網上公布認定開始
二、當事人進行申請,并攜帶提交材料現場審核:
三、受理查看材料,對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四、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五、決定申請人的網上確認、編號、填寫信息、制證、蓋章。六、結束并發(fā)放教師資格證。
辦理材料:1、《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本人填寫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人A3紙雙面打印。需本人簽名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5、由縣(市、區(qū))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體檢表)需蓋章6、《普通話水平測試登記證書》7、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表8、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9、人事檔案證明材料10、照片。
辦理時限:以國家通知為準。
是否收費:否
辦理地點:東寧市教育局人事股(113室)
聯系電話:0453-898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