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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我省原定 2020 年上半年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資
格認定工作與下半年認定工作合并開展。根據(jù)《教師法》《教師
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規(guī)定,按照加強疫情 防控,簡政便民、優(yōu)化服務的要求,現(xiàn)將太倉市教育局 2020 年依 法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流程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注冊申請(見 附件 1)。網(wǎng)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確認點規(guī)定的時間到現(xiàn)
場 確 認 ( 現(xiàn) 場 確 認 通 知 將 在 太 倉 市 教 育 信 息 網(wǎng)
(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欄發(fā)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
進行網(wǎng)上申報或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人應按受
理認定機構的要求,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通過后,受理認
定機構作出認定結果并發(fā)領證通知。 備注:太倉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
欄將公布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全部信息(包括現(xiàn)場確認通知、體
檢批次、現(xiàn)場確認批次、認定結果及證書發(fā)放通知等),請申請
者及時關注,不再另行告知。 二、認定范圍
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我市教育局受理本轄區(qū)內申請幼兒
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報名。申請高
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
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在蘇州市教育局報名點報名。 三、認定對象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
的人員,均屬于我市教師資格證認定對象: (一)具有太倉市戶籍; (二)持有有效期內且居住地為太倉市的居住證;
(三)在太倉市普通高校(含分校區(qū)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
讀大學生; (四)駐太倉市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
(五)居住地為太倉市,持有我省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
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
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或在太倉市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四、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
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 5 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 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 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
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
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
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
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 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 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 14 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 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 號)執(zhí)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申請認定幼兒園、
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其中具
有中等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
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特別提示: 1.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yè)”,“結業(yè)證”、“肄 業(yè)證”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2.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于畢業(yè)前的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教師 資格。
(四)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
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
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
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
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
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五)非師范生和 2015 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 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
和學段一致。 特別提示:2014 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只能免試申請與所學 專業(yè)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 五、認定時間 (一)網(wǎng)上申請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報時間統(tǒng)一為 7 月 1 日—8 月 20 日。
(二)現(xiàn)場確認 8 月 25 日~28 日分批次進行,時間為下午 13: 30~17:00; 地點:太倉市教師發(fā)展中心 8 樓 801 室(太倉市揚州路 99 號)。 特別提示:8 月 21 日下午 17:00 前,現(xiàn)場確認批次安排在太
倉市教育信息網(wǎng)通知公告欄公布,請各申請人務必按照對應的時
間前往現(xiàn)場進行確認。 六、網(wǎng)上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開 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 完善個人信息,并在網(wǎng)報時段內 7:00 至 24:00 登錄報名。具體操 作見用戶手冊 V1.0(申請人)(附件 1),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 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
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
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 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 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 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 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 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 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 200KB,格式為 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
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
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
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信息管理系
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 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 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 200KB,格式為 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 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 200KB,格式為 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
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
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 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
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xiàn)在線核驗,一律自行上傳證書
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jīng)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 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 2008 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我省網(wǎng)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用本人 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
統(tǒng)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 式為 JPEG/JPG 格式,大小不超過 200K。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 “須知” 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 A4 白紙打 印。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
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后,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后上
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
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
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七、現(xiàn)場確認準備材料 申請人在現(xiàn)場確認前,準備好以下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以下任一種戶籍證明或居住證等材料。 1.在戶籍地申請的,提供戶籍為太倉市的《居民戶口簿》(包
括首頁與個人頁)。申請人如為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
中本人戶籍頁(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 2.在居住地申請的,提供居住地為太倉市的居住證;
3.在太倉市普通高校就讀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 原件,其中,2020 屆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或畢業(yè) 證書原件作為應屆畢業(yè)生身份證明; 4.駐太倉市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
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
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
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太倉市居住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省公安機
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太倉市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
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省簽發(fā)的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
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 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jīng)過學信網(wǎng)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
提交。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需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 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tǒng)” (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其畢業(yè)前在現(xiàn)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
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憑《推
薦表》申請認定并獲得通過的應屆畢業(yè)生,須在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
時間內憑合格畢業(yè)證書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
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中
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在線
申請,2020 屆應屆畢業(yè)生不需提供認證報告),否則將視為不合
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wǎng)驗證學歷,無法驗證
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提
供。
普通話測試成績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太倉市普通話測
試站聯(lián)系電話:53543029。如需參加普通話測試,可咨詢報名參 加普通話測試事宜。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通過
的可不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
格考試網(wǎng)(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2014 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如畢業(yè) 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同時提供以下兩種材料: 1.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 2.以下任一種證明材料:
、佼厴I(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
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
學校教務、檔案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趲в猩暾埲诵彰蛯I(yè)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
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蹅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字樣(復 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堋稇獙卯厴I(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yè)生(復印
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⑤高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 件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公章)。 ⑥1999 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其畢業(yè)成 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應系統(tǒng)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
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
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
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港澳臺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聯(lián)系香港特別
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由各認定機
構根據(jù)港澳居民需要,提供省統(tǒng)一制發(fā)的用于申請無犯罪記錄證
明的公函。 (七)證書照片。 照片用于制作證書,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證件照,須
與網(wǎng)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具體
尺寸 25mm×35mm(寬×高),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特別提示: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八)體檢表。
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分為幼兒園申請人用和非
幼兒園申請人用兩種(見附件 2、附件 3)。申請人請按教師資格 體檢通知完成體檢。體檢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 特別提示:
1.今年體檢分批次進行、申請人按照確定的批次到指定醫(yī)院
參加體檢。具體安排見《2020 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
(附件 4); 2.今年已經(jīng)參加蘇州大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
入職體檢的申請人,可在本次認定時免予重復檢查而不參加體檢,
但需要提供體檢表復印件。 八、其他
(一)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
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wǎng)上
申報、現(xiàn)場確認和參加體檢。
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
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
機構將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
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jīng)查實,
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
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 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四)咨詢電話:0512-53531169。
太倉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 年 6 月 29 日
附件1:用戶手冊V1.0(申請人).docx 附件2:(A4紙正反打印_非幼兒園申請人用)江蘇省教師資附件格申請人員體檢表.pdf 附件3:(A4紙正反打印_幼兒園申請人專用)江蘇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pdf 附件4:2020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pdf 2020年太倉市教育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