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按面試成績高低等額進行考察,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分高低確定考察人員。
(五)體檢
人選考察合格后,直接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可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遞補一次。
(六)公示聘用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在縣級和市級主流新聞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逾期未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簽訂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單位在15日內辦理好聘用手續(xù)。
五、優(yōu)惠政策
根據《新田縣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新委人才〔2017〕2號),引進的人才享受以下優(yōu)惠政策。
1、工資待遇。引進人才工資待遇可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協(xié)商確定,三年內可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管理。
2、生活補貼。引進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資福利外,還享受縣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yè)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人才,每人每月8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職稱人才(含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每人每月5000元;“雙一流”范圍內全日制本科學歷每人每月4000元。發(fā)放期限為5年。
3、崗位聘用。對引進到我縣工作的急需緊缺人才可特設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單位專業(yè)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專業(yè)技術職務工資待遇,任職資格連續(xù)計算。符合條件的,不受工作時間長短的限制,可優(yōu)先推薦申報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4、科研支持。對引進的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新田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發(fā)展的,經評審后由縣財政給予5-2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引進人才在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省科學技術獎和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立項、優(yōu)先推薦、優(yōu)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層次、保無房”的原則,為我縣引進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對引進人才,由用人單位提供一年的臨時性住房。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在新田縣購買首套商品房且未享受過新田縣人才引進住房優(yōu)惠政策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yè)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人才,由縣財政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職稱人才(含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由縣財政給予15萬元購房補貼;“雙一流”范圍內全日制本科學歷的人才,由縣財政給予10萬元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40%,第三年兌現30%,第五年兌現30%。
6、個稅優(yōu)惠。對引進人才的生活補貼、科研經費、發(fā)放的各類獎金,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獎勵。
7、公共保障。引進人才愿意來我縣落戶的,優(yōu)先安排落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引進人才配偶原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且愿意來我縣工作的,可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xù)。引進人才未成年子女轉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可就近選擇學校就讀。引進人才因原單位不同意調出造成辭職、辭退的,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組織、人社部門承認其原有身份、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給予重新建檔,并連續(xù)計算工齡。個別引進人才表現突出的,因工作需要,可調任專業(yè)對口的主管部門任職。
8、優(yōu)化服務。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由用人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負責辦理。
全日制二本學歷和非“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除不享受上述第二項生活補貼、第五項住房保障政策外,其余六項政策待遇均可享受。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新田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新田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話0746-4716176,電子郵箱:xtzzbrcs@163.com。
附件:
1.《永州市新田縣2021年縣直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引進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報名登記表》
2.《新田縣2021年縣直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引進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需求目錄》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樣表
新田縣委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