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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是由呼和浩特市政府與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簽訂合作辦學協(xié)議,共同建設的一所市屬公辦完全中學,F(xiàn)根據(jù)學校發(fā)展需要,經(jīng)呼和浩特市人才工作協(xié)調(diào)小組研究決定,2021年面向社會引進高學歷青年人才、優(yōu)秀教育人才,F(xiàn)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計劃安排
我校計劃引進高學歷青年人才、優(yōu)秀教育人才70名。具體崗位詳見《2021年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人才引進崗位表》(以下簡稱《人才引進崗位表》)。
二、引進資格條件
(一)引進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其中第3、4條只須具備一條即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具備教育教學基本能力,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引進高學歷青年人才。引進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9日之后出生,含3月19日),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19日之后出生,含3月19日)。教師崗位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報名人員所學專業(yè)與《人才引進崗位表》要求的專業(yè)一致。具體要求如下:
擬引進人才須為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學(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碩士研究生或國內(nèi)“雙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碩士研究生,“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的本科畢業(yè)生。
具有國外留學經(jīng)歷的報名人員須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取得教育部發(fā)放的相應境外學習階段《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以上引進人員在境內(nèi)取得學歷的,須具有相應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
4.引進優(yōu)秀教育人才(呼和浩特地區(qū)在編教職工除外)。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19日之后出生,含3月19日)。教師崗位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職稱證書。報名人員所學專業(yè)與《人才引進崗位表》要求的專業(yè)相近或一致,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正高級職稱;
(2)榮獲特級教師稱號;
(3)榮獲地市級(含計劃單列市)及以上教學基本功一等獎、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稱號之一;
(4)榮獲省部級及以上自然科學素養(yǎng)類大賽(詳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0—2021學年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0〕23號文件)的優(yōu)秀指導教師。
其中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級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5年3月19日之后出生,含3月19日)。
5.普通話等級證書要求。語文學科教師崗位須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他學科教師崗位須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包括和林格爾新區(qū)、呼和浩特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2.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diào)查處理的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nèi)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nèi)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5.2021年8月1日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在讀學生;
6.引進崗位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曾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8.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1)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hpta.org.cn)。
(2)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在網(wǎng)上填寫《2021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學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名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專、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jīng)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須填寫是否符合報名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否則,用人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
(3)報名人員須用居民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本通告和《人才引進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人員須對網(wǎng)上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面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名時間
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2:00。
3.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的監(jiān)督下,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依據(jù)報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報名人員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名人員須打印《報名登記表》2份,用于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7:00。
報名人員對《人才引進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nèi)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向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咨詢(咨詢電話:0471-4160999、0471-4390222.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結束后,按照擬進入面試考核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數(shù)不低于5:1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不足5:1比例的,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較多的崗位,可采用專業(yè)能力測試方式按照5:1比例篩選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或者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將于2021年4月15日18:00前電話通知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未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須根據(jù)資格復審通知,攜帶相關證件在規(guī)定日期內(nèi)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報名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
(3)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籍在線報告(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驗證期應在現(xiàn)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結束前提供教育部發(fā)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6)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7)符合“引進條件第4條”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職稱證書、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名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等情況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通過后發(fā)放《面試通知單》,面試通知單上明確面試時間、地點及需要攜帶的證件等。
(三)面試
1.面試工作在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安排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單》,具體面試安排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負責通知。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向面試人員當場公布。
3.設立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設定在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并在面試場地進行公布。
5.同一崗位引進計劃內(nèi)最后一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6.英語、蒙古語等語言類學科的教師崗位,報名人員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相應的語言文字進行面試。
其他崗位報名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面試。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工作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yī)院由市人事考試考務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對于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名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2.考察工作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具體組織實施。被考察對象須于20日內(nèi)提供個人檔案材料;特殊情況,經(jīng)被考察對象申請,學校及市教育局同意,提交材料的時間可適當放寬。未經(jīng)允許且不能按時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依次遞補?疾彀凑盏虏偶?zhèn)涞臉藴,根?jù)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能力素質(zhì)、工作或現(xiàn)實表現(xiàn)、個人誠信、報名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被考察對象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由市教育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
公示結束后,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方可進入聘用環(huán)節(jié)。按照相關程序,由市編制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中,已納入事業(yè)編制的人員,原單位同意調(diào)動的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原單位不同意調(diào)動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本人辭職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2.報名教師崗位的高學歷青年人才,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3.擬引進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紀律和監(jiān)督
人才引進工作實行回避制度。人才引進報名人員在本次引進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七)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名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確保本次引進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名人員在報名前須簽定《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引進人才相關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業(yè)編制,享受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標準的工資福利待遇及相關社會保障待遇。
(二)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第4條的優(yōu)秀教育人才,按原單位聘用的崗位進行聘用,其中,具有高級職稱,且在原單位未聘任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可直接聘任到高級七級、四級崗位。如高級職稱無空缺崗位,學校將提出特設崗位申請,經(jīng)市教育局審核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聘用至相應崗位。
(三)引進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學(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碩士研究生、國內(nèi)“雙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碩士研究生、“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的本科畢業(yè)生到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給予10萬元的安置費,每年發(fā)放2萬元,連續(xù)發(fā)放5年。
(四)優(yōu)先安排引進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學(中小學)。
(五)用人單位自聘用文件下發(fā)之日起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須約定最低服務期限6年。服務期限未滿離開錄用單位的,所領取的安置費全部退回,并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不符合領取安置費條件的引進人員,未達到服務期限的,僅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他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1年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人才引進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diào)整,屆時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發(fā)布相關公告,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二)請報名人員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三)報名人員在人才引進工作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網(wǎng)上報名技術支持咨詢電話:0471-3389632
政策咨詢電話:0471-3987339、4606412
崗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0471-4160999、0471-439022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1-4607673、010-68932314
附件:《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0—2021學年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0〕23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