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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城區(qū)部分學校教師短缺問題,推動城鄉(xiāng)教師合理有序流動,加快構建科學規(guī)范的城區(qū)學校教師補充機制,根據《徽縣城區(qū)學校教師補充選調實施辦法》(徽教發(fā)〔2020〕41號)精神及教師隊伍管理有關政策,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選調對象為全縣在編在崗的鄉(xiāng)村中小學教師。城區(qū)(郊)學校(區(qū))教師不在選調范圍之列。
二、選調原則
堅持“凡進必考”,突出質量導向,按需設崗,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選調人員必備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政治立場堅定,熱愛教育事業(yè),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二)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職業(yè)素養(yǎng)和實踐經驗,熟悉中小學教育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guī),了解和掌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規(guī)律,業(yè)界聲譽好。
(三)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yǎng),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實績突出,身心健康,富有教育情懷。
(四)學歷、教師資格證及從教經歷
1.縣一中選調教師一般應當具有研究生學歷(部分學科可放寬至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師范類專業(yè)),具有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有本學科高中教學3年以上或初中教學6年以上經歷,且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2.縣四中選調教師第一學歷應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師范類專業(yè)?萍耙陨,具有相應學科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有本學科初中教學6年以上經歷,且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原則上須為上學年九年級科任教師。
3.縣幼兒園選調教師應當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其他種類教師資格證且專業(yè)為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及音樂、舞蹈、體育、美術等專業(yè),具有幼兒園3年及以上任教經歷。
4.選調體、音、美教師崗位不強調班主任工作經歷。
5.縣幼兒園選調教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學段選調教師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須在農村工作滿6年及以上。
(五)選調教師至少具有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獎勵1次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學質量獎1次。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六)無專業(yè)技術職務限制選調崗位的人員,在原任教學校已聘中、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的,由選調學校依據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及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相關政策,按本單位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有關規(guī)定,進行重新聘任或高職低聘,按新聘崗位等級報縣人社局重新核定崗位工資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一)違反教師職業(yè)行為準則等師德規(guī)范行為的教師;
(二)完不成工作任務或教育教學單科質量連續(xù)2年全縣排名末位的;
(三)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黨紀、政務處分且在處分期內的;
(四)由于身體原因,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或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
四、選調學校及學科崗位
本次計劃選調教師25名,選調學科教師崗位具體如下:
縣一中(5名):數學2名、物理1名、化學1名、體育1名;
縣四中(15名):語文5名、數學4名、英語2名、物理1名、化學2名、歷史1名;
縣幼兒園(5名)。
五、選調辦法
縣一中選調教師以學校為主,按本公告選調人員必備條件及相關要求,在縣教育局批準的崗位限額內自主組織選調,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手續(xù)。縣四中、縣幼兒園選調采用筆試、面試和業(yè)績加分等綜合評價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業(yè)績加分成績”計算,按選調學校學科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擇優(yōu)確定選調人員。為保證農村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穩(wěn)定,同一學區(qū)(校)內選調的教師數不超過本學區(qū)(校)教師總數的6%,按崗位需求以綜合成績由高到底確定。
(一)筆試。筆試實行百分制,不指定具體范圍。
(二)面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采用公開說課的方式進行。
(三)業(yè)績加分。業(yè)績加分項包括獲得各種獎項、課題研究、教齡、任(兼)職、年度考核、教學成績等。
1.獲得各種獎項
重點統計近五年來獲得各種獎項(以相關文件和證書為準)
(1)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獎勵按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計2分、3分、4分、5分;
(2)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和國家機關工作部門、人民團體獎勵按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計1分、2分、3分、4分。
2.課題研究
(1)通過鑒定的省級及以上課題,課題主持人、課題參與人分別計5分、4分。
(2)通過鑒定的市級及以下課題,課題主持人、課題參與人分別計4分、3分。
3.教齡。按照任教年限每年加1分,超過半年的按一年計算加1分,不滿半年的按半年計算加0.5分。
4.任(兼)職。近五年來,擔任教研組長(班主任、年級主任)的每年加0.5分,擔任村學校長、學校(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獨立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中層干部的每年加0.5分,超過半年的按一年計算。擔(兼)任多項職務的,按最高加分項累計加分;未在教學一線的人員,其任(兼)職不加分。
5.年度考核。近五年來,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等次的每次加2分。
6.教學成績。對2022年中考各學科個人單科成績前10名的選調人員加分,以縣教研室統一排名的單科成績?yōu)闇,加分成績由高到低依次?0分、9分……1分。
六、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2022年9月20日在徽縣教育局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2年9月23日18時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提交材料包括
1.《徽縣2022年城區(qū)部分學校教師選調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各種獲獎證書、結題鑒定書、近五年年度考核表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2張。
2.個人申請,學區(qū)(校)便函證明(主要包括:參加工作時間、任教經歷、擔任班主任或兼職工作時間、師德師風、年度考核、個人獎項、出勤等情況及同意選調意見),證明材料須由校長和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學區(qū)(校)公章。
(三)筆試。筆試時間為9月24日,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時選調人員攜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根據選調人員“筆試成績×60%+業(yè)績加分成績”,按選調學校學科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選調崗位計劃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四)面試。面試以說課形式進行,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業(yè)評委組成考評小組,對面試人員進行量化評價,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說課總分100分,說課時間為20分鐘,采取當場抽課、差時備課、現場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過程中不得透露個人相關信息。面試結束后,向面試人員當場公布成績并確認。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確定綜合考察人員名單
按學科崗位選調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綜合成績并列時,業(yè)績考察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調;業(yè)績考察成績也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調;面試成績也相同時,按照工作年限確定),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等額確定擬進入綜合考察人員。
(六)綜合考察
縣教育局選派考察組按照事業(yè)單位調入人員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崗位條件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疾觳缓细竦娜∠x調資格。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調動
對擬選調人員在徽縣教育局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對有反映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對出現空缺的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相關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報名、筆試和面試期間要保持間隔距離,全程佩戴口罩,出具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查驗“三碼”。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對選調工作作出調整,以相關公告為準。
(二)紀律要求
1.堅持原則,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的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邀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選調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2.選調人員所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詳實準確,提供虛假證明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處理,且三年內不得參加選調、不得評優(yōu)選先、不得晉升職稱。涉及相關人員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jiān)督,嚴禁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凡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有回避情形的,必須回避,對違反工作紀律的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
八、紀律監(jiān)督
為保證選調工作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在選調工作中,徽縣紀委監(jiān)委、徽縣人社局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干部、群眾對公開選調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有權向徽縣紀委監(jiān)委、徽縣人社局及相關部門檢舉、申訴。
監(jiān)督電話:
徽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0939-7527929
徽縣人社局
0939-7521702
徽縣教育局
0939-7522879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徽縣2022年城區(qū)部分學校教師選調報名登記表
徽縣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