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方式
(1)教師招聘考試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荚嚪止P試和面試,筆試分為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yè)基礎知識考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面試采取答問形式進行評價考核。
(2)面試人選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招聘崗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進入面試人選的比例為1:2;招聘人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進入面試人選的比例為1:3。
2、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為2013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為8月12-13日,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內容
(1)筆試內容:教育公共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新課程改革和教師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專業(yè)基礎知識分設小學(語文、數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幼教、特教等9個專業(yè),重點考查考生適應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yè)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yǎng)和學科教學基本功。
4、考試成績
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yè)基礎知識考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yè)基礎知識考試按4:6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入綜合成績。
(四)預錄。
經市招聘領導小組審核,根據各學科招聘崗位數,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預錄對象。
(五)體檢。
擬聘用人員,集中在市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六)公示。
向社會公示招聘情況,接受社會監(jiān)督(7個工作日)。
(七)錄用。
1、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招聘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核準,并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批,辦理錄用手續(xù)。
2、錄用的教師,由教育主管部門安排到空編空崗的學校。不服從安排的,視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
3、若有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則從該系列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空缺。
七、錄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資待遇:按我市現行工資標準執(zhí)行,由市財政發(fā)放。
(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簽訂5年期限勞動服務合同(含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試用期滿后,被錄用的教師應在所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才能申請流動。
八、招聘工作紀律
(一)教師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接受社會監(jiān)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象。舉報電話:63330871(市紀委信訪室), 63227892(市教育局監(jiān)察股);咨詢電話:63220821(市教育局人事股)。
文昌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6月20日
附件列表:
附件:中小學教師競聘報名登記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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