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5〕1號)文件精神,海南省2015年繼續(xù)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簡稱特崗計劃),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2015年,我省儋州、東方、屯昌、澄邁、臨高、昌江、樂東、陵水等8個市縣計劃公開招聘特設崗位教師439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數量見附表。
二、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洌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參加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5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2、已取得教師資格證,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3、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和我省在編的教師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yè))期間表現(xiàn)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愿服務農村教育;
3、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詳見附表),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學科一致;
4、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6、少數民族應聘者和本市縣籍應聘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網上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網址:海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http://tg.hnjs.org)。
2、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的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若某一招聘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不足2:1,則取消或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名額至規(guī)定比列。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招聘崗位,多報無效,應聘人員要對網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信息不真實的,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設崗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應聘人員于6月23、24日登陸海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http://tg.hnjs.org)進入個人信息頁面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7月9日—10日登陸海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按照網絡提示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入圍者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算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1)筆試考試時間為2015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筆試總分100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識占筆試總分40%,專業(yè)基礎知識占筆試總分60%。
①教育公共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新課程改革和教師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②專業(yè)基礎知識分設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英語、初中物理、初中化學、初中生物、初中歷史、初中地理、思品、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特殊教育等17個學科,重點考查考生適應中小學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yè)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③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2)查詢筆試成績
應聘人員可于7月22日登陸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和海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查詢筆試成績。
2、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省教育廳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考生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方能入圍面試。
面試人選以設崗縣(市)招聘學校為單位,按學校崗位招聘計劃數以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若某一招聘崗位面試人選不足1:2的,從本市縣同一學段同一學科服從調劑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調劑。若調劑后仍不足1:2的,則相應取消該崗位招聘名額。
7月29日在海南教育廳門戶網站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3、資格復查。
(1)資格復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xiàn)場資格復查。
(2)資格復查時間:2015年8月6日,資格復查地點在公布面試名單時公布。
(3)資格復查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①2015年特崗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畢業(yè)證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及筆試準考證;
④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有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經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相關部門的意見證明;
⑤有關部門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應屆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出具、往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
⑥體檢表(參加面試人員自行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到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交學校畢業(yè)體檢表);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考核,如缺少相關材料或沒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后,由設崗市縣教育局在面試人員提交的報名表上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并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4、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yǎng)和學科教學基本功。面試時間為8月8日—9日,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于8月14日對社會公布,面試人員可登陸海南教育廳門戶網站查詢。
(五)預錄和聘用
1、根據考試成績總分,按照“公開、公平、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yōu)錄用,8月20日前在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上對擬錄用的特崗教師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結束后,由各設崗市縣將擬錄用特崗教師人員名單報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審核。
2、8月下旬,擬錄用人員參加由省統(tǒng)一組織的特設崗位教師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和特崗聘用通知書,擬錄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按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與市縣簽訂聘用合同,報到時必須將檔案關系轉至任教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相關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設崗位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05〕18號)和《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16號)和規(guī)定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二)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特設崗位教師,可按規(guī)定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訓計劃”要求的3年基礎教學實踐。
(三)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合同中應詳細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特崗教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聘用期內,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xiàn)優(yōu)秀的給予表彰;對不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xù)任教的,要及時將其解聘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yōu)惠。
(四)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結束后愿意留在當地學校任教的,設崗市縣應負責落實其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本市縣財政發(fā)放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
(五)特崗三年服務期滿,特設崗位教師戶口根據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遷往設崗市縣;檔案關系統(tǒng)一轉至任教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六、報名聯(lián)系人和咨詢電話
儋州市教育局 聯(lián)系人:劉信妮, 0898-23334285;
臨高縣教育局 聯(lián)系人:陳建群, 0898-28262663;
澄邁縣教育局 聯(lián)系人:云 丹, 0898-67620580;
東方市教育局 聯(lián)系人:黃筱筱, 0898-25524110;
陵水縣教育局 聯(lián)系人:劉秋霞, 0898-83310860;
屯昌縣教育局 聯(lián)系人:王琪娜, 13700460860;
樂東縣教育局 聯(lián)系人:石英壯, 0898-85529009;
昌江縣教育局 聯(lián)系人:戴志俏, 0898-26630505。
附表: 海南省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計劃表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