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中學2015年公開教師招聘
發(fā)布時間:2015-06-08
為加強崇義中學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崇義中學教師,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擇優(yōu)聘用。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洪梅
副組長:謝筠
成員:賴奇林成松范美蓉陳世忠邱贛生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賴奇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陳世忠、邱贛生同志兼任。具體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監(jiān)察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三、招聘計劃
語文5名,數(shù)學7名,化學3名,地理2,生物2,計算機1名,共計20名。
四、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xiàn)役軍人;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三)崗位條件
(1)崇義中學計算機教師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計算機類專業(yè)畢業(yè);
③具備計算機二級及以上等級證書;
④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崇義中學其它教師
①全日制師范類二本及以上畢業(yè)生;
②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招聘崗位相一致;
③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2015年已通過相應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人員;
④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報名
1.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一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電話、信函及網(wǎng)上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5年6月10日—6月15日
3.報名地點:崇義縣教育局人秘股
4.報名材料:
(1)身份證、報考條件中規(guī)定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就業(yè)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3張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崇義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5.考試考務費150元。
六、資格審查
1.縣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縣教育局、人社局、監(jiān)察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2.經(jīng)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各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職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調整。但報考人數(shù)必須多于招聘職數(shù)。
3、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6月28日。
七、筆試、面試和加分
(一)筆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限120分鐘)
1.公共科目:教育綜合知識(20分)
專業(yè)科目:所報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80分)
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合卷。
2.崇義中學計算機教師崗位只考本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
3.筆試時間:2015年6月29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總分100分)
1.筆試工作結束后,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和加分的兩項得分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入闈面試最后一名得分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試。如因考生缺考、作弊取消面試資格致實際面試人員未達到比例,不能形成競爭關系(面試人員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和考核環(huán)節(jié)。崇義中學教師崗位比例達不到1:2的,參考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和考核環(huán)節(jié)
2.面試形式。計算機教師崗位:5分鐘內回答1—2個關于計算機網(wǎng)絡維護方面的問題;其它崗位:5分鐘內回答1—2個關于教育教學的問題。
3.面試時間:2015年6月30日,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生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加分+面試成績×40%。計算出的成績不是整數(shù)的,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八、體檢和政審考核
1.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按不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對象,若某崗位確定的參加體檢和考核對象中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確定該崗位筆試成績高的考生為體檢和考核對象。體檢合格后進行考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可采取函調或實地考核方式進行。
3.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出現(xiàn)空缺崗位,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及時予以公示。未按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棄權處理。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guī)定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無異議,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相關的人事聘用手續(xù)。
公開招聘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聘用人員均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xié)議,服務期限為三學年以上。
十、其他
(一)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為嚴肅考試紀律,筆試、面試全程錄像監(jiān)控。
(三)本方案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咨詢電話:0797—3812339、3812036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97—3823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