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縣2015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簡章
一、招聘范圍、指標及具體崗位
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招聘條件的應、往屆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均可參加應聘。
招聘指標:共計80名。其中農(nóng)村小學72名,六中5名,會計3名(局直單位、國辦中學)。
招聘崗位設A類指標和B類指標。B類指標特用于符合招聘條件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在昌黎縣服務期滿(或昌黎戶籍、昌黎生源已取得相應期滿證書的)考核合格人員。A類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經(jīng)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或減少招聘指標。B類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必須達到3:1,如達不到3:1比例,剩余指標將直接納入A類指標,視同報考A類。具體指標如下:
A類崗位招聘指標
學科 學段 |
語文 |
數(shù)學 |
體育 |
美術 |
信息技術 |
歷史 |
地理 |
生物 |
會計 |
合計 |
小學 |
27 |
27 |
5 |
6 |
4 |
69 | ||||
高中 |
1 |
2 |
2 |
5 | ||||||
會計 |
3 |
3 | ||||||||
小計 |
27 |
27 |
5 |
6 |
4 |
1 |
2 |
2 |
3 |
77 |
B類崗位招聘指標
招聘學科 |
小學語文 |
小學數(shù)學 |
小學體育 |
合計 |
招聘數(shù)量 |
1 |
1 |
1 |
3 |
注:報考B類崗位人員需持有對應的期滿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4、教師資格要求。報考高中和小學人員需具有對應或高于所報考學段的教師資格;報考會計專業(yè)的人員必須是會計專業(yè)畢業(yè)且具備會計資格證及教師資格證。
5、學歷要求。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人員要求初始學歷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昌黎籍考生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要求初始學歷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昌黎籍考生報考會計專業(yè)需大專以上學歷。
非昌黎籍考生報考小學和會計崗位,初始學歷均需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受到黨政紀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未結案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三、報名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2015年7月25日—7月31日在《昌黎日報》、昌黎電視臺、昌黎教育網(wǎng)向社會發(fā)布。
(二)報名。報名時限為5天,從2015年7月29日開始至8月2日下午5:00截止。報名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報名地點在昌黎縣星耀廣場三樓,報名時需由本人到指定的報名地點、按招聘崗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一份(從昌黎教育網(wǎng)下載打印,如實填寫);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會計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未就業(yè)的應、往屆畢業(yè)生須帶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審證明材料;在縣級及以上人才市場人事代理的畢業(yè)生,需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才市場出具人事代理證明和畢業(yè)生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到證交人才市場的須在復印件上注明并加蓋公章,由開具人簽字)。
(三)報名資格復審、發(fā)放準考證。通過復審的考生于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憑考生身份證到昌黎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以后相關信息均在昌黎教育網(wǎng)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及相關人員注意網(wǎng)上查詢。
四、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
(一)筆試
筆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所報崗位知識的掌握情況,筆試成績?yōu)榘俜种啤?/P>
報考高中和小學各學科的考試內(nèi)容為所申報學科對應的高考內(nèi)容,非高考科目(體育、美術、會計、信息技術)考試內(nèi)容為本專業(yè)相關內(nèi)容。
筆試時間: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在昌黎教育網(wǎng)公布考生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