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各中等職業(yè)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及社會人員:
根據《肇慶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5〕34號)精神,為確保我市今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四會市戶籍(含大旺)或本人人事檔案已掛靠我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認定對象包括:
(一)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在職在崗教師。
(二)其他符合學歷條件的社會人員。
暫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或以上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符合以下四個基本條件:中國公民
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我省認可的幼兒師范學校包括以下四所: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市幼兒師范學校、湛江市幼兒師范學校及汕頭市幼兒師范學校。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四會市人民醫(yī)院為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格檢查的定點醫(yī)院。
2、普通話水平:按照省教育廳《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測試標準的通知》(粵教繼〔2004〕25號)精神,社會人員要求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在編在職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根據省教育廳、省語委《關于重申不準跨地域和對港澳臺及外籍人士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等有關規(guī)定的緊急通知》(粵教語〔2010〕24號)精神,普通話水平測試嚴格執(zhí)行屬地管理原則,在省內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有效。
3、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學習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修學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相對應層次的師范類《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以下簡稱“兩學”)并考試合格。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補修“兩學”并考試合格:
(1)省教育廳選定的33所高校對本校非師范生開展“兩學”培訓,2014年9月1日前參訓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的《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有效。
(2)2014年9月1日前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并同時取得“兩學”合格證書人員,其成績有效。
(3)2009—2014年期間參加肇慶市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兩學”培訓,并同時取得“兩學”合格證書的人員,其成績在取得證書所在地有效。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地教育行政部門參加教學能力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三、受理申請與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9月21日8時至9月30日17時(不含周末和節(jié)假日),網上報名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按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注冊報名,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二)報名的現場確認:
1.時間:2015年10月5日至10月13日(不含周末和節(jié)假日)辦公時間。
2.地點:四會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3.聯系人及電話:曾老師,0758-3112922
4.報名現場確認時應提交的紙質材料:
1)四會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材料表,粘貼在自備檔案袋正面,并把申請材料按表中所列材料順序裝好。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紙一式兩份,正反面填寫或打印打印后本人在指定處簽名。不受理A4紙。)。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需本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加具意見并蓋章)。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1份(自行到四會市人民醫(yī)院體檢)。
5)學歷證明(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
6)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復印件(四會市公立學校在編在職教師出具所在學校“在編證明”即可)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9)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10)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學籍表》或《成績表》復印件(詳見《肇慶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材料表》序號9要求)
11)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照片要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照片同底;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貼在教師資格認定辦證用照片粘貼表上)。
1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須出具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補充說明:1.以上材料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當即退還申請人。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用A3紙外,其余材料的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2.非在編在職教師的申請人學歷鑒定證明可自行到肇慶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758-2253193),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鑒證中心辦理,或在“廣東省教師資格網”學歷鑒定欄目操作辦理。
(三)表格下載
申請人可在肇慶教育人事網(http://rs.zqbe.net)或四會市教育局網址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紙(雙面打印)、《四會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材料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格檢查表》和《教師資格認定辦證用照片粘貼表》。
四、申報認定方式
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對于戶口不在當地,但人事檔案掛靠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掛靠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人員,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
五、認定收費
1、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包括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與學歷不對應層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繳費240元。
2、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和“兩學”課程補修及學歷鑒定等費用,應按規(guī)定另行繳納。
六、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四會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安排,初定測試時間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周六、日),確切時間和需要測試人員在現場報名確認時通知。
附件:
1、《肇慶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5〕34號)。
2、四會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材料表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4、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6、教師資格認定辦證用照片粘貼表
四會市教育局
二O一五年八月三日
1、《肇慶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5〕34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