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15年冠縣招聘聘用制教師進入試講范圍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通知
根據(jù)《2015年冠縣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規(guī)定,現(xiàn)將進入試講范圍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
資格審查地點:冠縣人才市場四樓教室
二、資格審查需提供材料
取得試講人選資格的應聘人員,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提供以下材料:
(1)《冠縣招聘聘用制教師名登記表》;
(2)《冠縣招聘聘用制教師誠信承諾書》;
(3)筆試準考證;
(4)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7)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
(8)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或籍貫證明材料;
(9)4張照片(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并在照片正面下緣打印標注姓名)
另:對于非冠縣常駐戶口的冠縣籍考生,若提供的家人戶口本不能證明其冠縣籍的,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按夫妻關系報考的,提供對方戶口本或籍貫證明,并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1、現(xiàn)場資格審查須由應聘人員本人辦理,確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提交應聘人員本人的書面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與報名時填報的信息一致。凡提報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試講資格。
3、此次現(xiàn)場資格審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順利進行,請應聘人員及時辦理現(xiàn)場資格審查手續(xù)。對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的,視為棄權。
4、經審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試講資格。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審查時間2015年8月21日,遞補審查地點:縣政府四樓考試中心。
5、資格審查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試講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及時在冠縣人才網公布。
附1:擬進入試講人員名單
附2:試講使用教材
冠縣人才交流中心
冠縣教育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