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qū)教育局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杭州市教育局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會議精神,現就2015年下半年濱江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本區(qū)的人員均可向濱江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二、我區(qū)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2015年9月30日—10月15日。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的照片必須是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背景為淺藍色。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點擊“提交注冊信息”,系統(tǒng)提示“申請信息提交成功”,即為注冊完畢。(所學專業(yè)需填到末節(jié))。個人密碼及報名號必須牢記,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8:30—20: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開放。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初審階段。2015年10月19、20日兩天(上午8點30分至11點30分,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申請人隨帶相關資料(見附件)前往濱江區(qū)社區(qū)學院(濱安路1197號6號樓)辦理現場確認初審。
第三階段為受理階段。2015年11月2、3日兩天(上午8點30分至11點30分,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內,前往濱江區(qū)社區(qū)學院(濱安路1197號6號樓)進行材料復審并正式受理。
三、特別提醒
1.申請人提供的復印件或證明均用A4紙。
2.體檢時間:10月21日上午。
3.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4.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天。
5.申領高中教師資格初審及材料受理方法同上,認定過程在杭州市教育局,認定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在杭州教育網進行告知或公示(網址www.hzedu.gov.cn),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11月24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12月9日左右。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的告知或公告,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杭州教育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咨詢電話:濱江區(qū)社區(qū)學院傅老師、孫老師,86627978、86673196,地址濱安路1197號6號樓。
杭州市濱江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5年9月23日
附件:第二階段現場確認初審考生所須攜帶相關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攜帶資料如下: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或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指戶籍還在外區(qū)而檔案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濱江區(qū)人才中心的申請人需提供,戶籍在濱江區(qū)的申請人提供戶口本);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濱江區(qū)的人員由濱江區(qū)人才中心蓋章,其他申請者由戶籍所在街道填寫,并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攜帶資料如下:
1.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教育學及心理學合格證書(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5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或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指戶籍還在外區(qū)而檔案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濱江區(qū)人才中心的申請人需提供,戶籍在濱江區(qū)的申請人提供戶口本);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濱江區(qū)的人員由濱江區(qū)人才中心蓋章,其他申請者由戶籍所在街道填寫,并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2.師范類畢業(yè)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畢業(yè)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此項指戶籍還在外區(qū)而檔案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濱江區(qū)人才中心的申請人需提供,戶籍在濱江區(qū)的申請人不需要提供);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
(5)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濱江區(qū)的人員由濱江區(qū)人才中心蓋章,其他申請者由戶籍所在街道填寫,并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7)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