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zhuǎn)發(fā)省人事廳關于事業(yè)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問題和意見的通知》、《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長沙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長沙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精神,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jīng)研究,決定對長沙市教育局直屬37個單位(含長沙大學附屬中學)2016年需增補的573名教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人員編制及管理辦法
錄取人員均列入事業(yè)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編制,其崗位等級待參加招聘單位的崗位競聘后確定。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遵紀守法,德才兼?zhèn),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見《2016年長沙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3、報考“畢業(yè)生崗位”的對象為資格終審時已取得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nèi)統(tǒng)招全日制學歷與學位的人員,年齡要求如下:
(1)本科:26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部分崗位為大專,見《崗位一覽表》)
(2)碩士研究生:32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博士研究生:40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報考“骨干教師崗位”的人員男性年齡要求在42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齡要求在37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5、所填報的崗位應與本人的畢業(yè)專業(yè)或教師資格學科或?qū)I(yè)技術職務專業(yè)一致(崗位另有說明的除外)。
6、合同期內(nèi)的特崗教師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三、報考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繳費
1、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報考人員登錄長沙考試網(wǎng)(www.csks.gov.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也可以通過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https://www.cshrss.gov.cn)或長沙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csedu.gov.cn)上的相關鏈接登錄網(wǎng)站。
2、報名及繳費時間:3月1日9∶00至3月4日17∶00
3、上傳的照片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4、采取網(wǎng)銀轉(zhuǎn)賬的方式在報名網(wǎng)站繳費100元(50元/人、科,共兩科),未按時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特別提示】因本次報名不保留報考人員聯(lián)系方式,請及時關注報名網(wǎng)站相關公告信息。
(二)報考要求
1、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崗位有多個招聘單位時,可選擇填報第一、第二、第三志愿;
2、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所有證件證書者不得參加報名(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按資格審查要求實施);
3、在讀研究生(2016年7月15日以前不能取得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4、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筆試
報考人員請于3月9日10∶00至3月12日9∶00登錄報名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時間地點
筆試定于3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進行,總時量150分鐘,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筆試內(nèi)容、筆試成績
1、筆試內(nèi)容為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教育綜合知識主要涵蓋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和課程改革相關內(nèi)容等。
2、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為筆試成績(均為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
(三)成績查詢
1、3月15日起在長沙考試網(wǎ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2、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在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務中心遞交書面查分申請,并于3月18日(下午2:30—5:00)領取查分結(jié)果或電話問詢。(地址:岳麓區(qū)茶子山中路320號長沙市教育局辦公樓204室,電話:84899741)
五、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安排
資格審查于3月24日、25日進行,資格審查對象名單及具體安排于3月22日在長沙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
(二)資格審查對象
1、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總數(shù)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時則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進入。
2、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擬考核人數(shù)達不到招錄計劃1∶3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兩批遞補人員名單分別于3月28日、3月31日在長沙教育信息網(wǎng)、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布,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分別于3月30日、4月7日進行。
3、直接考核崗位的報考人員(見《崗位一覽表》)。
未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自行放棄資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