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隆回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推動我縣教育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高中教師30名,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與職位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30名,招聘崗位計劃和職位要求見《隆回縣2016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要求與計劃一覽表》附件一。招聘信息在隆回政府網站、隆回縣教育網、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
二、招聘資格條件
招聘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教學工作,學習成績優(yōu)秀;
2.身體健康、形象端莊,能夠勝任所擇崗位工作要求。
3.符合《隆回縣2016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要求與計劃一覽表》附件一中相應條件。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1.報名與資格審查
①報名時間:2016年3月24日至3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②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招生處
③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憑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名)、教師資格證(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的有效證明報名)、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下載填寫好《邵陽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二)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忌救怂峁┑母黝愖C件(原件及復印件)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且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本次公開招聘不接受代替報名和網上報名。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對于緊缺專業(yè)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職位的,根據報名實際情況,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考生于2016年3月27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證到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招生處領取準考證。
2.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均采用百分制,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點。
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為相關崗位的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3月27日下午3:00—5:0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②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有多名筆試成績相同者,則一并參加面試。如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為1:1比例的,則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為合格。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備課時間4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評分標準及相關要求由評委制定,采取當場評分、亮分方式。其中報考信息技術、體育崗位的面試為說課占5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占5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由評委決定)。
面試時間定于2016年3月28日,面試人員名單和地點將在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招生處張貼公布。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3、體檢與簽訂就業(yè)協議書
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按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者,按專業(yè)理論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組織實施。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天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就不合格項目進行一次復檢,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簽訂就業(yè)協議書。
4、考核
根據簽訂就業(yè)協議書人員向所在學校發(fā)出調檔函,隆回縣教育局、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核組對入圍人選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是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等情況。
5、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由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隆回縣教育局及時向社會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編制和聘用手續(xù)。聘用前,本人須做出書面承諾:在所聘學校服務滿5年,否則不得流動,承諾書裝入本人檔案。
此次招聘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不遞補。
四、組織領導與紀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嚴格遵守《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fā)生,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陳歷玉(隆回縣紀委委員、縣人社局紀委書記)0739-8156260
寧教社(隆回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主任)0739-8233710
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回縣教育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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