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公告
根據國務院《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5﹞6號)精神要求,我市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將于4月份啟動,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高郵市戶籍人員、人事關系在高郵市(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
二、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我市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揚州市教育局受理。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由縣市區(qū)教育局受理。
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一種類型、一個學科的教師資格。
1.全日制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統一向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相應教師資格,也可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原件,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
2.非師范類全日制應屆研究生、本、專科畢業(yè)生可于畢業(yè)當年,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推薦表》原件,自愿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因保研等情況無《推薦表》的應屆畢業(yè)生,由就讀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并注明無《推薦表》原因。憑《推薦表》或學籍證明申請認定并獲得通過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憑合格畢業(yè)證書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3. 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前合格學歷自愿選擇在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層次教師資格。
4.非上述范圍內人員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也可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另需提供與聘用單位直接簽訂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以當地社保管理部門相關證明為準)。
三、申請條件
(一)學歷要求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的學歷無效;
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者,應當具備幼兒教育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的學歷無效。
教師資格申請者申報的學科應與應當具備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yè)一致或相近。申請學科與本人有效學歷所學專業(yè)不一致時,需參加相關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課程目錄詳見附件1,只限文化課),并取得合格證書。申請教師資格所含的學科,文化課均應為我市相關學段的學校已經開設的學科。
(二)教育教學要求
申請者需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申請任教學科(學段)與《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學段)相一致。
(三)其他要求
1.普通話水平要求: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幼兒園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時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不適用上述規(guī)定。
2.身體條件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均必須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的體格檢查!吧眢w條件”的具體標準參照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妊娠期申請人可暫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由主檢醫(y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并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材料齊全后,可以先進行認定,但證書暫緩發(fā)放。孕期結束后,待體檢項目全部檢查合格后,再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四、認定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
申報人員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通過全國統考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一律由“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首次進入系統,點擊“注冊”進行申請,根據系統提示,確認網上申報協議。網上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6日—4月20日(網站開放的時間為工作日的8:30至17:30,如屆時中國教師資格網對工作日內可申報的具體時間段作出調整,則以其最新通知為準。)
2.報名流程:
(1)全國統考合格人員注冊時,先正確填寫本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考試合格證明編號,再選擇“高郵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申請人所申請的資格種類、任教學科均按照考試合格證明上的內容自動生成,不可更改。
(2)按系統要求如實填寫其他申請材料。特別提醒:畢業(yè)學校和所學專業(yè)等重要信息要與證書上完全一致(應屆生與學籍證明材料一致)。
(3)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報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統顯示“您已完成注冊!”的提示。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密碼找回郵箱等信息。隨即點擊“登錄系統”按鈕,進入申請人登錄頁面進行登錄,獲取報名號并查看您的注冊信息是否顯示正常。申請人可在現場確認前登錄網上申報系統,對申報信息進行修改。
(5)申請人應在現場確認前及時登錄網上申報系統,打印出申請表。選用PDF格式導出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紙質申請表內容和網上填寫內容應完全一致,申請人在申請表第2頁承諾書上親筆簽名,在第4頁備注欄內注明自己過去取得的教師資格的種類、證書號和取得時間。申請表封面和第3頁不得手填、涂改。。
(6)申請人每次登錄系統后,請點擊“退出”按鈕或關閉瀏覽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7)相關認定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照地片粘貼頁等,可以本通知附件中下載。
未通過上述網絡報名的不予認可。
(二)現場確認
國考通過的申請對象于4月21日—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將下列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提交至高郵市教育局621室,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參加下一階段認定。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材料袋封面。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本人簽字、正反打印、不裝訂)。
3.身份證、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憑人事關系在當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還需提供人事關系證明等材料——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原件及復印件)。
4.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具有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教育等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者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畢業(yè)生或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上網查詢的,需提供本人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議,申請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學籍證明材料。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注意:在職人員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意見。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意見。非在職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見,證明時應寫明有無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
6.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具體尺寸為33MM(寬)×48MM(高),紙質照片的樣式同駕駛證照片,下方附身份證號。
復印件請統一用A4紙按封面的證明材料順序裝訂好。
(四)體格檢查
國考材料審核通過人員會同省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名單及體檢工作安排于5月5日前公布在高郵教育網。體檢結果在體檢結束2周內公布在高郵教育網,體檢合格視為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認定條件。
(五)證書發(fā)放
經認定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于2016年6月24日到高郵市教育局605室領取教師資格證書(聯系電話0514—84683329)。
五、有關說明
國家和省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法規(guī)和文件參見江蘇教育網(www.ec.js.edu.cn)。
六、本公告由高郵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4683329.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工作由揚州市教育局負責,咨詢電話:0514—87318699。
附件:1.學業(yè)成績證明(表樣)
2.現場確認材料補充要求
3.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表格
高郵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