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搭建公正的選人用人平臺,保證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yè)單位活力,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30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此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完成此次招聘工作,特成立遵義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聘崗位及職數
計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30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遵義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崗位表》(附后)。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6年及以前畢業(yè)的中專(含職高)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戶籍不限。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18周歲以上(1998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專(含職高)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5、身體健康,符合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guī)定)。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限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我縣服務且截止2016年5月20日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以上四類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隨軍家屬崗位的,僅限生源地或兵源地為遵義縣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遵義縣駐軍隨軍家屬報考;定向招聘精準扶貧對象崗位的,僅限本縣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成員及其子女報考。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3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招錄的公務員;
3、截止2016年5月20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一屆(三年)的;
4、截止2016年5月20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在我縣事業(yè)單位和公務員招考中曾被聘用或錄用后主動放棄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報名時除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外,不能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yè)生可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如考生所需資格雖未得證但考生已經通過國家相關資格考試并且成績合格,可憑縣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報名);
10、新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1、遵義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單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職在編人員;
12、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
四、公開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發(fā)布公告
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zunyihr)、遵義縣人民政府網和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報名組織工作由遵義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考辦)負責,招考辦設在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yè)目錄可通過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站(網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進行查詢對照。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5月20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遵義師院南白分院藝體樓(遵義縣南白鎮(zhèn)南園路)
咨詢電話:0851-27222381、272221392
3.報名所需資料及費用
(1)報名須提交的資料
①遵義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報名表打印件一份。
②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畢業(yè)生不提供)。
③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或縣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原件一份。
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⑥應屆畢業(yè)生須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必須書面承諾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提供的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必須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不能按時提供或提供的證書與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資格。
⑦報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隨軍家屬”(即“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服務年限等情況),有服務證書的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時需要提供退役大學生士兵應征入伍通知、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縣級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隨軍家屬報名時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及軍人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軍人所在部隊、是否現役軍人、報名人員與軍人關系等內容)。
⑧報定向招聘建檔立卡精準扶貧對象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縣扶貧辦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和縣扶貧辦蓋章的《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原件和復印件。
⑨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料
(2)報名繳費
報名考務費參照《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于規(guī)范公務員錄用考試考務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價費〔2010〕55號),每人收取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