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湄潭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4名(縣城區(qū)高中教師29名,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教師35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單位及學科崗位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4名,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見《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公開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6年及以前畢業(yè)的中專(職高)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報考高中、幼兒園A組(永興鎮(zhèn)、黃家壩鎮(zhèn)、興隆鎮(zhèn)、天城鎮(zhèn))及幼兒園B組(馬山鎮(zhèn)、洗馬鎮(zhèn)、復興鎮(zhèn))學科崗位的戶籍不限;根據(jù)《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辦發(fā)〔2014〕25號)精神,報考幼兒園C組(高臺鎮(zhèn)、西河鎮(zhèn)、新南鎮(zhèn)、茅坪鎮(zhèn)、石蓮鎮(zhèn))學科崗位的需具備湄潭縣戶籍(2016年6月1日前具有湄潭縣戶籍或湄潭縣公民身份號碼)。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教師資格體檢標準。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6、報考高中學科崗位的應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及以上且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高中通用技術學科崗位具有物理或通用技術學科教師資格,高中舞蹈學科崗位具有音樂或舞蹈學科教師資格)。
7、報考幼兒園A組(永興鎮(zhèn)、黃家壩鎮(zhèn)、興隆鎮(zhèn)、天城鎮(zhèn))及幼兒園B組(馬山鎮(zhèn)、洗馬鎮(zhèn)、復興鎮(zhèn))學科崗位的應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
8、報考幼兒園C組學科崗位(高臺鎮(zhèn)、西河鎮(zhèn)、新南鎮(zhèn)、茅坪鎮(zhèn)、石蓮鎮(zhèn))的應具備國家承認的中專(中職、職高)相應學歷,幼師或學前教育相關專業(yè)畢業(yè)且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或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應聘
1、2013年以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計劃外生育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2015年以來在我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報名時除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外,不能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
9、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在編人員;
10、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1、現(xiàn)役軍人;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四、公開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發(fā)布公告
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zunyihr)、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湄潭教育網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報名組織工作由湄潭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教師招考辦)負責,教師招考辦設在湄潭縣教育局。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6月1日—6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湄潭縣教育局。
咨詢電話:0851-24229221、24257176
3、報名要求及須提交的資料和繳納的費用
(1)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驗證后交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持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條件證明材料(教師資格國考合格證或所修對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明及二級乙等以上的普通話等級證)報名,驗證后交復印件1份;
(2)《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1份(見附件2,在網上下載且必須按此表下端的特別提示打印提交,考生簽名欄必須由報考人自己手工簽署),《報名表》填寫內容要真實準確清楚,若填寫內容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由他人代報的,還需代報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代報;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粘貼到報名表上),報考幼兒園C組學科崗位的另附戶籍證明材料;
(4)外縣在職人員報名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的同意報考證明且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提供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粘貼在報名表上);
(6)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務費100元。
4、報名要求
(1)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崗位(按崗位代碼報名,同一崗位代碼為同一學科崗位)。
專業(yè)目錄可通過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站(網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進行查詢對照。
(2)報考高中學科崗位的實行3:1開考比例,其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考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崗位條件的,退還其考務費。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學科崗位的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4)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關注網站的相關通知,并確保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lián)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號碼有誤、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lián)系,責任由考生自負。
5、建立考生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簡章》,如實填寫《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并作出承諾,在《報名表》的考生簽名欄親筆簽名(由代報人簽名的視為考生本人簽名),對承諾的事項負責,若有不實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將取消考生的報考和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