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錄部分非教師專業(yè)技術人員。本次招錄的用人方式為非事業(yè)編制的人事代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
序號 |
招錄崗位 |
招錄單位 |
招錄人數(shù) |
招錄條件 |
1 |
刑事偵查實驗員 |
刑事司法學院 |
1 |
1、本科或研究生專業(yè)為偵查學相關專業(yè); 2、英語六級水平以上; 3、僅限應屆生; 4、中共黨員、通過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 |
2 |
文件檢驗及鑒定中心資質認證內審員 |
刑事司法學院 |
1 |
1、本科或研究生專業(yè)為文件檢驗相關專業(yè); 3、僅限應屆生; |
備注:招錄條件中未作特殊說明的,均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高校學歷階段均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及學位。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報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需先在網上上傳簡歷等材料,同時提交相應紙質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網上報名
1、網址http://hr.znufe.edu.cn/zpsys;
2、請將身份證、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英語等級證書、資格證書和獲獎情況等相關證明的電子掃描件按要求上傳。
(二)提交紙質材料
1、材料清單
(1)個人簡歷;
(2)身份證復印件;
(3)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
(4)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及成績單復印件(請加蓋公章);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認證材料復印件;
(5)大學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6)中共黨員、學生干部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7)所獲各種獎勵、資格證書復印件。
2、報名地點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南湖大道182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事部人事科辦公室(南湖校區(qū)中原樓407室)
收件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qū)人事部人事科
郵編:430073
聯(lián)系人:潘老師 027-88386772
現(xiàn)場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如需將相關紙質材料郵寄至我校,以我校所在地郵局收到日郵戳時間為準。
三、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須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保證提供的個人材料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其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所在單位和畢業(yè)院校。
2、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14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
四、招錄程序
本次招錄工作采取“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錄用”的辦法選拔,初試和復試定于2016年6月底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初試。初試為現(xiàn)場確認和筆試,資格審查通過者必須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qū)進行現(xiàn)場確認,確認時需提交各類證書及證件原件。沒有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考生視同放棄筆試資格。筆試為專業(yè)技能測試,不指定參考書,崗位需求人數(shù)與現(xiàn)場確認人數(shù)比例低于1:3的崗位將予取消。
2、復試。復試為面試,學校根據(jù)初試成績確定參加復試名單。
3、公示。我校將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初試合格名單和復試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分別進行公示。
4、見習。經考核,通過復試且公示合格的擬錄用人員,需服從我校統(tǒng)一安排,在校內有關單位參加不少于3個月的崗位見習。
5、錄用。見習期滿后,經學校進一步考察(含體檢),確定合格人員名單,辦理錄用手續(xù)。
五、招錄監(jiān)督機制
學校成立招錄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具體組織實施本次招錄工作。學校紀委、監(jiān)察工作部對招錄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27-88386336。
六、注意事項
招錄后續(xù)有關資格審查、現(xiàn)場確認、筆試、復試及擬錄用結果等情況均通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事部網站通知或公示,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事部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