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財政局等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一、招聘計劃、范圍及對象
計劃招聘32名。其中:市畜牧局所屬單位10名、市財政局所屬單位9名、市糧食局所屬單位1名、市林業(yè)局所屬單位3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4名、市產業(yè)集聚區(qū)綜合執(zhí)法局5名。
招聘的范圍對象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人員。具體單位招聘計劃、崗位要求,詳見《駐馬店市財政局等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要求;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它年齡段類推;
7、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6、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3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報名地點:駐馬店市人才市場(健康路476號)。
(三)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寫的《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可到駐馬店人才信息網、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打。。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協議書(擇業(yè)期內畢業(yè)生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審查原件留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審查原件留復印件)。在職人員報名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
報考者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4、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現場照像采集信息,并根據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繳納報名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信息采集費每人12元。
5、除招聘研究生的崗位外,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招聘,報考者可重新選報其它職位。
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票據到駐馬店市人才市場(健康路476號)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筆試命題、評分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承擔,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各崗位考試內容詳見《駐馬店市財政局等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
2、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3、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我市目前在崗、截止2013年6月30日連續(xù)計算任職滿2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參加河南省招募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在我市服務或駐馬店市生源和戶籍在其它地市服務的),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5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書或大學生村干部證明(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同時出具,樣式見附件3)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審核并公示。
如發(fā)現擬享受加分政策人員弄虛作假及情況不實等,取消本次考試及聘用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參加駐馬店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兩科的筆試成績=《申論》×5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yōu)榱惴值惹闆r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前組織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確認,根據報名時留存的信息,與應試者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等證書原件進行核對,確認有關證件真實有效、符合報考條件后,核發(fā)面試通知單。
根據擬聘崗位特點,采取不同的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市畜牧局所屬的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獸藥飼料(動物產品)質量檢驗監(jiān)測中心招聘崗位,按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實驗操作方式,應試者口述與實驗操作相結合,主要考察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實驗操作的規(guī)范性、平行性和準確性。分預防獸醫(yī)、分析化學(包括分析化學、藥物分析、食品科學與工程、化學)兩個專業(yè)進行。
2、其他崗位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3、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面試成績合格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博士研究生報考者,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并列情況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體檢、考察。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六、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信息發(fā)布
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0396-2812540
附件:1、附件1:駐馬店市財政局等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rar
2、附件2: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ar
3、附件3:大學生村干部證明.rar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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