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1名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根據工作要求,現將公開招聘的單位、職位、職數、條件、程序等相關事項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數及專業(yè)要求
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人員81名(詳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三)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團結協(xié)作的團隊精神。
(四)具備職位所需的條件(詳見職位表)。
(五)學歷、年齡條件:崗位所需的學歷以國家承認為準;年滿18周歲,35周歲以下(即1979年12月1日至1996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博士、碩士研究生人員不限專業(yè),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瓊中縣各行政事業(yè)單位在崗不在編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4年12月1日后出生)
(六)身體健康。
(七)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八)其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公務員、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在崗在編人員報考須經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三、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
縣政府審核同意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報名前10個工作日,通過《海南日報》、縣人民政府網和縣電視臺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其主要內容是:招聘的職位、報考條件和相關事項。
四、報名辦法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崗(縣汽車站對面人才勞動力市場五樓)。
(二)報名時間:7天,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7日(不含周六、周日)。
(三)聯(lián)系人:陳燕芬(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崗負責人);聯(lián)系電話:86236003。
(四)報名要求:報考者必須提供個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等相關材料,在崗不在編人員須提供勞動用工合同書及工資發(fā)放憑證等相關材料。
(五)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結束后,縣監(jiān)察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編委辦等相關部門對報考者是否具備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過縣人民政府網和縣電視臺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如有異議的,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依據公告予以解答或糾正,無異議后,向審查合格考生發(fā)放準考證,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實行招聘工作全程審查。
五、招聘形式及考試內容
招聘形式:通過閉卷筆試和面試方式及考核、體檢等環(huán)節(jié)進行招聘。
(一)筆試。
1.筆試方法:資格審查結束后,按招聘職位數與報考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組織筆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減少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職位,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重新報考其他已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
2.筆試內容:主要測試綜合知識與能力。筆試成績以百分制來計算;出題和改卷工作委托省權威部門,按國家有關考試政策組織進行,嚴禁違規(guī)操作。
3.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劃定:根據筆試綜合成績的整體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4.筆試成績公示:筆試成績和筆試綜合成績及排名,通過縣人民政府網和縣電視臺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綜合成績排名和招考職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考職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考職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省相關權威部門按政策規(guī)定組織進行。
3.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實行百分制,按評分標準評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考試綜合成績參照我省招考公務員的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綜合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進行排名,并通過縣人民政府網和縣電視臺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
2、報考同一職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綜合成績再出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面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四)加分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加分計入本人筆試成績:
1.具有瓊中戶籍(含瓊中生源)加3分。
2.黎族、苗族考生加3分。
3.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考生加3分。
4.屬我省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人員的考生,在我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加3分;在我省其他市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加1分。
如考生同時具備2個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只能取一個最高分計入其本人筆試成績。
(五)確定考核、體檢對象。
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按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與招聘職數按1:1的比例擬確定考核、體檢對象,通過縣人民政府網和縣電視臺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考核、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
(六)考核、體檢結果公示。
在縣人民政府網和縣電視臺將考核、體檢結果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
六、聘用
(一)考生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擬聘用人選通過縣人民政府網和縣電視臺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無異議后,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書面形式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及安排報縣政府審批,通過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期如有異議的,經復核,對不合格者,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綜合考核合格,辦理轉正入編手續(xù),不合格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須在原崗位服務滿3年(含試用期),方可辦理調動。
七、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紀委監(jiān)察局的監(jiān)督下,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的整個過程實行陽光作業(yè),每個環(huán)節(jié)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凡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本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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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月5日